公共秩序 271
在國際上,香港反貪的成就受到廣泛認同。廉政專員及副廉政專員獲首間國際反 腐敗學院委任為高級顧問。該學院在維也納成立,目的在於培育新一代的反貪人員。
年內,由廉署設立的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在香港舉行以管治協作與誠信管理為主題 的國際會議,並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及內地大學轄下的廉政研究中心簽署學術合作意向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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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與內地反貪機關的合作,廉政專員年內率領代表團訪問國家預防腐敗局, 其間與負責四川地震災後重建的機關,分享建築工程良好管治的經驗。廉署又與內地 監察部及澳門廉政公署在哈爾濱合辦公共財務管理研討會
貪污情況
香港的貪污情況維持穩定。年內,廉署接獲 3 427 宗貪污舉報 (不包括與選舉有 關的投訴),較二零零九年下跌1%。涉及私營機構的舉報佔64%(2181宗),涉及政 府部門的舉報佔30% (1024 宗),而其餘 6% (222 宗) 則與公共機構有關。可追查的 舉報上升 5%至2663 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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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廉署接獲47宗與選舉有關的投訴,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 為)條例》,大部分屬於性質輕微或技術性違規行為。
執法
執行處依法調查可追查的貪污舉報,年內有系統地提升專業調查能力,揭發未經
舉報的貪污活動,把貪污犯罪分子繩之於法。
執行處調查多宗重大案件,主要包括公職人員涉嫌貪污及行為失當:涉及貪污的 商業詐騙、上市欺詐、詐騙保險賠償和銀行借貸;以及飲食業非法回佣勾當。
截至年底,執行處正在調查的案件共1869 宗,包括30宗與選舉有關的案件。 年內,共 393 人因貪污及相關罪行被檢控。根據律政司的意見,廉署向 30名干犯輕 微罪行的人士施以警誡。年內完成檢控的案件,定罪率為88%。
為確保調查工作完全符合《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的規定,執行處繼續加強人員 對相關法律及行政程序的培訓,並於年內舉辦了13次簡介會及工作坊。
防貪
防止貪污處審查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的工作程序和常規,並提出防貪建議,以堵 塞貪污漏洞。防貪處亦向私營機構提供免費顧問服務,協助私營機構加強管治及內部 監控。
防貪處就多個範疇進行防貪審查研究,包括採購、發牌與查察制度、公共工程及 執法工作等,並優先處理社會關注的事件及貪污個案所揭露的問題。年內,防貪處完 成 72 份詳盡的防貪審查報告,並在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推出新政策、法例和程序時, 迅速提供防貪建議共4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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