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金融財務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隨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已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生效的《證券 及期貨條例》取代)的制定,證監會在一九八九年五月成立。證監會是一個獨立法定 組織,負責監管香港的證券及期貨市場,
。
證監會的經費由市場承擔。自一九九三年起,證監會再沒有向政府申請撥款。證 監會二零一零至一一年度的總開支估計為8.81億元。
證監會行使的權力受到制衡,例如有關人士可就證監會的各類決定,向證券及期 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證監會程序覆檢委員會於二零零零年成立,負責檢討證監會 的內部程序和運作指引是否妥善,並向證監會提供意見。這些程序和指引規限證監會 在履行規管職能時所採取的行動及所作出的決定。覆檢委員會的第九份周年報告於二
一零年九月公布。該報告認為證監會在處理覆檢個案時整體上已遵從其内部程序。
證監會的工作範圍廣泛,包括利用發牌制度制訂適用於業內人士的標準,監督和 監察中介人,執行證券法例和規則,規管集體投資計劃 (例如互惠基金) 的公開發售事 宜,與聯交所合力確保上市申請人和證券發行人所披露資料的質素,監察併購活動和 上市公司的私有化計劃,以及監察市場(包括交易所及結算所)。此外,證監會亦履行 教育投資者的法定責任,讓投資者認識投資的風險以及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的重要
性。
截至二零一零年年底,本港有 38022 名持牌人(包括證券經紀行、期貨交易商、 證券保證金融資人及其代表等)及109個註冊機構(例如銀行),從事受規管活動的業 務,例如證券及期貨合約交易和就證券及期貨合約提供意見等。
市場失當行為
二零一零年,證監會繼續在刑事法庭就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行為作出檢控。在香 港首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可循公訴程序提出檢控的操縱衍生權證市場個案中, 兩名人士被控操縱衍生權證市場,分別被區域法院判監 33 及36個月 兩人向上訴法 庭提出上訴,結果上訴遭駁回,但刑期分別獲減至 20 及21個月。證監會亦對沒有履 行董事職責的公司董事採取行動。二零一零年,高等法院因有公司董事未有適時披露 資料而取消其資格,並頒令有關上市公司對前董事展開法律程序,這是本港首次有這 類案件發生。此外,證監會繼續申請法庭頒令,以凍結懷疑藉市場失當行為而獲取的 款項。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在二零零三年成立,專責採取民事法律程序,對經證監會調 查並由財政司司長轉介的個案進行聆訊。至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審結了五宗個 案,有 17 人/家公司被裁定曾進行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命令他們交出得自市場失 當行為的利潤,並繳付調查及研訊程序的費用,以及在適當情況下取消他們的公司董 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