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政制和行政
政府在二零零六年對區議會的職能和組成進行檢討,並在二零零七年展開一項先 導計劃,務求加強區議會在管理部分地區設施方面的角色。政府在二零零八年一月與 全港 18 區區議會合作,實施一系列措施以改善地區工作。此外,政府每年撥款三億 元予區議會舉辦社區參與活動,另撥款三億元推展地區小型工程
在二零一零年一月,“繽紛融和社區活動”計劃獲批 1.8億元一次過撥款,當中 1.08 億元撥予 18 區區議會,協助地區團體舉辦以“普及體育”、“社區藝術”、“文化 生態同遊樂”和“關愛共融”為主題的社區活動;其餘撥款則撥予政府部門作中央統籌 推行跨區或跨界別項目、聘用合約員工協助區議會推行活動,以及作宣傳推廣費用。 計劃共推行了超過700項活動,獲得社區廣泛支持。
為使政府高層人員可定期與區議會交換意見,由二零零七年一月起,22個與公 眾有較直接接觸部門的首長輪流出席區議會會議,簡介全港性規劃和發展,以及區議 員感到興趣的事宜。
自二零零八年起,當局定期舉辦地方行政高峯會,提供平台讓政府高層人員與區 議員就地方行政工作分享經驗和交流意見。第一屆高峯會於二零零八年五月順利舉 行。第二屆高峯會已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及七月順利舉行,共有四場地區論壇和一個匯 報環節,與會者包括行政長官、局長、有關部門首長和區議員。該屆高峯會參加者共 有600人次。
為了與區內居民保持直接溝通,各區議會都推行會見市民計劃,讓市民約見區議 員,就區內事宜發表意見。此外,不少區議員設立議員辦事處,與選民保持聯繫,以 便更有效回應區內居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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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各區都設有地區管理委員會,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區議會正 副主席、區議會轄下各委員會的主席,以及在區內提供主要服務的政府部門代表 議會和各政府部門可通過地區管理委員會商討地區事務,加強協調和合作,從而解決 需要不同政府部門攜手處理的地區問題,確保盡快滿足區內居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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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共設有63 個分區委員會,協助籌辦社區參與活動並就地區問題提出意見, 以推動公眾參與地區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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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民政事務處轄下的20個諮詢服務中心,免費為市民提供多種服務,包括解 答有關政府服務的一般查詢、派發政府表格和資料刊物,以及辦理宣誓。
諮詢服務中心也是“當值律師服務”設立的“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的轉介機構之一 市民可經任何一個諮詢服務中心,約見該計劃的義務律師,免費徵詢法律意見。
差餉物業估價署也派出租務主任每星期定時在五個指定的諮詢服務中心當值,就 租務事宜為市民提供指導。二零一零年,各諮詢服務中心和中央電話諮詢服務中心共 為190萬人次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