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15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有七名委員,全部由立法會主席按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所 定的選舉程序委任。委員會負責研究與立法會議員申報個人利益有關的事宜,例如有 關編製、備存和取覽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的各項安排,以及關乎立法會議員行為的道 德標準問題。此外,委員會獲賦權考慮和調查涉及議員登記和申報利益的投訴,以及 與申請發還工作開支或申請預支營運資金所涉的議員行為有關的投訴。委員會也可向 立法會提出建議,包括就與議員個人利益、工作開支或營運資金有關的處分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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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零零九至二零一零年度立法會會期,委員會舉行了一次公開會議,考慮就議 員以其議員身份所作行為的道德標準事宜而訂定的勸諭性質指引,以及在接獲有關議 員登記或申報個人利益,或議員申請發還工作開支或申請預支營運資金的投訴時的處 理程序。委員會也舉行了 12 次閉門會議,考慮針對數名議員的投訴。在二零一零年 五月二十六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委員會提交報告,匯報委員會就一宗針對一名議員的 投訴所作的商議,該宗投訴關乎該名議員申請發還工作開支時的行為。
內務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內務委員會的委員。內務委員會的正副主 席由委員互選產生。內務委員會通常在星期五下午舉行會議,負責處理與立法會工作 有關的事務,讓議員為立法會會議做好準備。此外,內務委員會還負責決定應否成立 法案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以審議法案、附屬法例和其他根據條例訂立的文書。在二 零零九至二零一零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舉行了31 次例會。
內務委員會也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公眾關注的事項。在二零零九至二零一零年度 會期內,內務委員會共舉行兩次特別會議,與政務司司長討論多個公眾關注的事項。
議事規則委員會
議事規則委員會負責檢討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和委員會制度,並向立法會建議 其認為須作出的任何修訂或改變。議事規則委員會有 12 名委員,全部由立法會主席 按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所定的選舉程序委任。
在二零零九至二零一零年度會期,議事規則委員會共舉行了五次會議,研究與立 法會會議的程序安排及立法會轄下委員會的程序有關的多項事宜。
議事規則委員會向內務委員會提交了三份文件,建議修改多項現行程序。委員會 並在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向立法會提交報告,述明其在報告涵蓋期間商議各項特定 事宜的結果。
法案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任何立法會議員都可加入由內務委員會成立的法案委員會,研 究交付委員會的法案的整體利弊及原則,以至詳細條文和修正建議。委員會通常會在 完成審議工作後,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在有關法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後,或內務委員會 決定解散有關委員會時,法案委員會便會解散。在二零零九至二零一零年度會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