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政制和行政
處理急切事項的會議
立法會在休會期間,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根據《議事規則》第15(2) 條舉行- 次特別會議,讓議員就“本港旅行團在菲律賓被挾持事件”的議案進行辯論。
財務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財務委員會的委員。財務委員會的正副主 席由委員互選產生。委員會通常在星期五下午舉行公開會議,審批政府提交的公共開 支建議。委員會的工作包括在與《撥款條例草案》有關的會議程序中,審核由財政司 司長提交立法會的周年預算,該預算載列政府下一財政年度的全年開支建議。在二零 零九至二零一零年度會期,財務委員會舉行了41次會議(包括為審核二零一零至二零
-一年度開支預算而舉行的七次特別會議),共審議 54 個建議項目,其中 14 個項目 內的 53 項建議曾由財務委員會轄下兩個小組委員會考慮,並獲其支持
。
財務委員會轄下設有兩個小組委員會,分別是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工務小組委 員會。兩個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也是公開舉行。財務委員會所有委員都可以加入該兩個 小組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政府所提出有關開設、重新調配和刪除首長級職 位,以及更改公務員職系和職級架構的建議,並就這些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交建議。 在二零零九至二零一零年度會期,小組委員會舉行了七次會議,審核由政府提交的 16項建議。
工務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政府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下,用於工務計劃工程以及由 受資助機構進行或代這些機構進行的建造工程的開支建議,並就這些開支建議向財務 委員會提交建議。在二零零九至二零一零年度會期,小組委員會舉行了 11 次會議, 審核由政府提交的38項建議。
政府帳目委員會
政府帳目委員會負責研究審計署署長所提交有關審核政府帳目的報告書,以及審 計署署長就各政府部門和其他受審計署審核的機構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所得結果的報 告書。委員會在履行職責時可邀請政府官員、公共機構人員或其他人士出席公開聆 訊,提供解釋、證據或資料。政府帳目委員會有七名委員,全部由立法會主席按立法 會內務委員會所定的選舉程序委任。
在二零零九至二零一零年度立法會會期,委員會研究了審計署署長提交的二零零 八至二零零九年度政府帳目審計結果報告書,以及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 (第五 十三及五十四號報告書)。委員會在這個會期內進行了十次公開聆訊,並舉行了 20 次 內部會議。委員會的結論和建議載於政府帳目委員會第五十三、五十三A及五十四號 報告書。該三份報告書分別在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六月二日和七月十四日提交立法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