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 人口和入境事務
個人證件
旅行證件
入境處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起簽發香港特區電子護照。電子護照按照國際民用 航空組織的標準,內藏非接觸式集成晶片,載有持證人的個人資料及容貌影像,作為 生物特徵標識符。入境處嚴密監管香港特區護照的簽發事宜。香港特區護照只發給持 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並享有香港特區居留權的中國公民。
申請人可親身或以郵遞方式遞交護照申請書。海外申請人可通過當地的中國駐外 國使領館,向入境處遞交申請書。18歲或以上的合資格申請人可選擇經互聯網遞交 申請書,或使用設置在入境處總部和各分區辦事處的自助服務站遞交。由二零零九年 十一月三十日起,11至17歲的合資格申請人亦可選擇經互聯網遞交申請書。年內, 入境處收到471620份護照申請書,其中6209 份來自海外,
香港特區護照上訴委員會負責處理因申請香港特區護照遭拒絕而提出的上訴。年 內,委員會接獲五宗(兩宗來自海外,三宗來自本地) 上訴個案。
入境處繼續進行遊說工作,為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爭取更方便的出入境安排 (例 如免簽證入境)。年內,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關島、馬其頓共和國及俄羅斯同意 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截至年底,已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
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和地區達 140 個
。
入境處又負責簽發簽證身分書和回港證等旅行證件。簽證身分書是國際旅行證 件,香港居民若未符合資格領取香港特區護照而又無法領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護照或 旅行證件,都可申領。回港證是香港居民往來內地和澳門的旅行證件。年內,入境處 共簽發 51 647 本簽證身分書及 114 350 本回港證。
身分證
入境處也負責簽發身份證給香港居民。身份證有兩類:發給享有香港居留權人士 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及發給沒有居留權人士的香港居民身分證。
除了必須領取居留權證明書的人士外,其他聲稱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的人士,必 須申請核實資格,才可領取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二零零九年,入境處共收到 57 876
份申請書,其中 42 748 份獲得批准,
智能身份證
入境處自二零零三年六月起簽發智能身份證。智能身份證採用先進的科技製成,
因此難以偽造
智能身份證讓入境處得以利用指紋識別技術核實持證人的身分,並讓持有人可享 用e-道的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二零零九年,入境處共簽發 551382 張智能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