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法律制度
調解服務工作小組於二零零八年二月成立,由律政司司長擔任主席,目的是在香 港推廣使用調解服務。工作小組預計於二零一零年年初發表報告書,徵詢公眾意見。
律政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除了掌管律政司外,也是行政長官的法律顧問和行政會議的成員。律 政司司長還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的主席、撲滅罪行委員會的副主席、司法人員推薦委 員會的委員及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委員。
律政司司長在所有涉及香港特區政府的訴訟中,不論特區政府屬興訟一方或遭興 訟一方,均會代表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也負責草擬所有政府法例。
律政司司長負責香港特區的所有檢控工作,決定應否就某一案件提出檢控,以及 在決定檢控後着手進行檢控,都是律政司司長的職責。
律政司向政府各局和各部門提供法律意見。律政司轄下設有五個律政科別,各由 一名律政專員掌管,他們獲律政司司長轉授若干權力和職責。
民事法律科由民事法律專員掌管,負責向政府提供民事法律意見,草擬商業合約 及專營權文件,並代表政府進行民事訴訟、仲裁和調解。
國際法律科的主管是國際法律專員,負責就國際公法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科內 律師也參與特區政府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就兩者之間的協議或安排而進行的談判,並以 中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出席海牙國際私法會議。該科還負責處理由外地或香港特區提出 的國際司法合作請求。
法律草擬科由法律草擬專員掌管,負責草擬一切法例 (包括附屬法例),並協助當 局完成把草擬的法例提交行政會議和立法會審議的程序。該科亦編製《香港法例》的 活頁版,並維持香港法例電腦資料庫的運作,供市民在互聯網上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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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政策科包括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在內,由法律政策專員掌管。該科就政府 研究的種種課題,提供法律政策方面的資料和意見,並就影響司法、人權、憲制法、
內地法律和《基本法》的事宜提供專業意見。
刑事檢控專員掌管刑事檢控科。該科的律師負責處理大部分刑事上訴案件,包括 向終審法院提出的上訴。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和區域法院審理的案件,亦大多數由他們 進行檢控。如有需要,他們也會就裁判法院案件擔任檢控工作。該科也就刑事法律向 執法機關和政府其他部門提供法律意見。
法律改革委員會
法律改革委員會負責研究由律政司司長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轉交的課題,並擬備 報告書。委員會成員包括法官、學者、執業律師和社會賢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