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政制和行政

一九七一年制定的《核數條例》規定,審計署署長負責審核政府帳目,並把報告 書呈交立法會主席省覽。審計署署長也負責審核外匯基金、香港房屋委員會、五個營 運基金、六十多個法定和非法定基金,以及其他公共團體的帳目;此外,還負責審查 本港各類政府補助機構的營運財政狀況。

審計署的審計工作分為兩大類,其一是審核帳目是否妥善的工作,其二是衡工量 值式審計工作。前者的目的,是確保政府及受審核團體的財政和會計帳項,一般都準 確妥當。《核數條例》賦予審計署署長法定權力,審核帳目是否妥善

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目的是就政府總部決策局、政府部門、專責機構、 其他公 眾團體、公共機構或帳目須受審核的機構,在履行職務時所達到的節省程度、效率和 效益,提供獨立資料、意見和保證。審計署署長須按照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在一九九 八年提交臨時立法會的一套準則,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但對部分公共機構,審 計署署長則按照法定權力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

審計署署長報告書呈交立法會主席和立法會後,會由政府帳目委員會審議。

二零零九年,審計署署長提交了三份報告書,其中一份關乎上一財政年度政府帳 目的審核證明,其餘兩份是衡工量值式審計的結果 (二零零九年三月的第五十二號報 告書及二零零九年十月的第五十三號報告書)。

第五十二號報告書涵蓋七個題目,政府帳目委員會從中選出三個題目進行公開聆

訊:

平等機會委員會;

香港藝術發展局;以及

優質教育基金。

第五十三號報告書涵蓋 11 個題目,政府帳目委員會從中選出四個題目進行公開

聆訊:

體育資助計劃的管理;

西藥的規管;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企業管治及行政事宜;以及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備受公眾關注。審計署的建議都獲得受審核機構接納

審計署署長就其他公共團體帳目擬備的報告書,都依照管制這些團體運作的法 例,提交有關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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