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17
立法會秘書處由秘書長掌管。秘書處的職責是為立法會及轄下委員會提供專業而 高效率的支援和服務,加深市民對立法會工作的了解,並確保申訴制度有效運作。
地方行政
政府由一九八二年起推行地方行政計劃,在全港各區設立區議會和地區管理委員 會,推動市民參與區內事務,培養市民的歸屬感和守望相助精神。地方行政計劃也有 助確保政府對地區問題及需要迅速作出回應。政府在一九九八年檢討區域組織的架構 和職能,並在二零零零年把區議會的英文名稱“District Board”改為“District Council”,以顯示區議會在反映民意和監察地區公共服務方面所擔當的重要角色。
香港特區第三屆區議會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開始運作,共有534名議員,包 括 405 名民選議員、102 名委任議員和 27 名當然議員 (由新界各區鄉事委員會主席出 任)。第三屆區議員任期由二零零八年一月開始,為期四年
區議會的主要職能,是就影響區內居住或工作人士的福利、區內公共設施和服務 的提供與使用等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此外,政府也會就多類問題,徵詢區議會的 意見。區議會另一項主要職能,是運用所得撥款推行小型環境改善計劃和社區參與計
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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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區議會的角色和職能,政府在二零零六年對區議會的角色、職能和 組成進行檢討,並在二零零七年完成了一項讓區議會參與管理部分地區設施的先導計 自二零零八年一月新一屆區議會任期展開以來,政府已實施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 地區工作,包括讓 18 區區議會參與管理部分地區設施。此外,政府又把區議會每年 用於舉辦社區參與活動的撥款增至三億元,並由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起,在基本 工程儲備基金項下設立一項專用的整體撥款,每年款額為三億元,供區議會推展地區 小型工程。
由二零零七年一月起,22 個與公眾有較直接接觸部門的首長輪流出席區議會會 議,使政府高層人員可定期與區議會交換意見。部門首長也為區議員舉辦簡介會, 他們講述全港性的規劃和發展事宜。
為了與區內居民保持直接溝通,各區議會都推行會見市民計劃,讓市民約見區議 員,就區內問題發表意見。此外,不少區議員設立議員辦事處,與選民保持聯繫,以 便更有效回應區內居民的需求。
全港各區都設有地區管理委員會,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區議會正 副主席、區議會轄下各委員會的主席,以及在區內提供主要服務的政府部門代表。區 議會和各政府部門可通過地區管理委員會商討地區事務,加強協調和合作,從而解決 需要不同政府部門攜手處理的地區問題,確保盡快滿足區內居民的需要。
各區共設有63 個分區委員會,協助籌辦社區參與活動並就地區問題提出意見, 以推動公眾參與地區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