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2 附錄
表 30
(第十二章:基建發展和文物保育)
土地用途的分布情況(截至二零零八年年底)
類別
住宅
私人住宅
大約面積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百分率
備註
25
2.3
私人發展商發展的住宅用地(村屋、 居屋計劃/私人參建計劃屋苑和臨時 房屋區除外)。
公屋
16
1.4
包括居屋計劃/私人參建計劃屋苑和 臨時房屋區。
鄉郊居所
34
3.1
包括村屋和臨時搭建物。
商業
商業/商貿和辦公室
4
0.4
工業
工業用地
工業邨
貨倉和儲物處
15
735
0.6
0.3
1.4
包括露天儲物用地。
機構/休憩
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
休憩用地
2222224
2.2
2.2
包括公園、運動場和遊樂場。
運輸
道路
41
3.7
鐵路
3
0.3
機場
13
1.2
其他都市或已建設土地
墳場和火葬場
公用事業設施
77-
0.6
0.6
空置發展/正在進行建築工程的土地
17
1.5
其他
21
1.9
農業
農地
魚塘/基圍
52 16
4.7
1.4
林地/灌叢/草地/濕地
林地
241
21.7
灌叢
238
21.5
草地
258
23.3
紅樹林和沼澤
5
0.4
這數字包括高水位線下面積約4平方 公里的紅樹林和沼澤。這4平方公里 不應計算在全港的土地總面積內。
荒地
劣地
石礦場
岩岸
水體
水塘
河道和明渠
總數
資料來源:規劃署
(查詢電話:2231 5000)
1
5-2
0.4
0.1
0.2
24
2.2
5
0.4
1 108
100.0
根據地政總署資料,全港的土地總面 積(即高水位線上的土地)為1104平 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