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 通訊、傳媒和資訊科技
規管方法
香港採用科技中立的制度以規管電視廣播。由於當局對電視節目服務和網絡傳輸 服務分開規管,電視節目服務提供者可以租用任何傳輸網絡傳送服務,而無須自行投 資建設網絡。這種規管模式可降低進入市場的門檻,並鼓勵競爭。
《廣播條例》按照電視節目服務的特性和普及程度而非傳送方式作出規管,並把 電視節目服務分為四類,分別是本地免費、本地收費、非本地 (主要是為亞太區提供 的衛星電視服務),以及其他須領牌的服務(主要是為酒店房間提供的電視服務)。
政府採用自由、寬鬆和有利競爭的規管模式,令香港的廣播業蓬勃發展,市民可 通過眾多電視和電台頻道,收看收聽多元化的節目。這些頻道包括:四條模擬及 13 條數碼地面免費電視頻道、約300條收費電視頻道、逾300條免費衛星電視頻道,
以及 13 條電台頻道
廣播事務管理局
。
廣播事務管理局是獨立的廣播業法定規管機構,由九名來自社會各界的非官方人 士及三名公職人員組成。廣管局負責發出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和其他須領牌的電 視節目服務牌照,並就本地免費和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以及聲音廣播牌照的申請 和續牌事宜,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
廣管局的主要職責,是確保電視與電台的節目和廣告內容以及技術方面的服務表 現,都達到適當標準。廣管局發出有關節目、廣告和技術標準的業務守則,規定持牌
機構必須遵守。廣管局也負責執行《廣播條例》中有關競爭的條文,以維持本港電視
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因應媒體和科技匯流,廣管局不時檢討和更新規管模式及業務守則,確保廣播服 務符合公眾期望,同時也給予營辦商-
足彈性以妥善經營廣播業務。廣管局邀請 540 名市民參與電視及電台諮詢計劃和專題小組討論,以蒐集市民意見。
香港電台
香港電台屬政府部門,是享有編輯自主的公營廣播機構,提供高質素的電台及電
視節目。
港台目前營運七條電台頻道,每星期製作逾980小時不同類型的節目,以粵語、 英語及普通話廣播
年內,港台製作約 570 小時電視節目,在本港兩家商營電視台播放。為配合政府 的教育政策,港台除製作了 41.3 小時新的學校教育電視節目和學前教育節目外,也 設立了一個互動學習平台 eTVonline。作為本港以公帑營運的廣播機構,港台還就公 眾關注的事件,為本地和海外廣播同業提供聲音和影像公共信號。為支持北京 2008 奧運會,香港電台以統籌身分,聯同本地其他六個電子傳媒機構,提供“迎接聖火儀 式”及 8.5 小時的“北京2008 年奧運會香港區火炬接力”直播信號,向全球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