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1 公共秩序
廉政公署
香港擁有廉潔的公務員隊伍及公開公平的營商環境,繼續被公認為全球最廉潔的 城市之一。
廉政公署是打擊貪污的機構,不隸屬於公務員架構,其獨立性受到《基本法》保 障,而廉政專員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廉署以執法、預防、教育三管齊下方式全面打擊貪污,這個策略被譽為是有效的 肅貪模式。
廉署繼續獲得市民高度支持。根據廉署進行的周年民意調查註一,99%的被訪者 表示支持廉署,而81%的被訪者認為廉署辦案大公無私,並願意舉報貪污。年內, 向廉署舉報貪污的市民當中,有74%願意透露姓名。
金融危機席捲全球,廉署採取措施,協助商界加強企業管治,以防禦貪污。十二 月,廉署與國家監察部及澳門廉政公署合辦專題研討會,向上市公司推廣誠信管治, 吸引眾多公司高級行政人員參與。
貪污情況
二零零八年,廉署接獲的貪污舉報較上一年減少6%。在接獲的 3 377 宗貪污舉 報 (不包括與選舉有關的投訴)中,65%涉及私營機構。涉及政府部門的舉報佔 28%,而其餘7%則與公營機構有關。
O
年內,廉署接獲共 753 宗與各級選舉有關的投訴,包括立法會選舉、區議會及村 代表補選。所舉報的事項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大部分屬於性質 輕微的罪行或技術性違規。
執法
執行處調查所有可追查的貪污舉報。該處並通過搜集情報,加强調查工作的成效。
與公營機構有關的案件,主要涉及個別公務員行為失當和懷疑貪污的指控,也有 涉及為政府採購貨品及服務方面的違規行為。
在私營機構方面,貪污投訴涉及不同範疇,包括與公司上市有關的舞弊行為、詐 騙保險賠償、騙取銀行借貸,以及飲食業非法回佣勾當。
截至二零零八年年底,廉署正在調查的涉嫌貪污及違規個案共 2 230 宗,包括 711 宗與選舉有關的個案。由於貪污案件的性質愈趨複雜,不但調查需時,而且在法 庭審訊的時間也甚冗長。儘管在調查工作上面對不少挑戰,廉署仍繼續有效執法。年 內,共有 357人被廉署檢控貪污和于犯相關罪行,另有54人因觸犯性質輕微的罪行 而受到警誡。以年內完成檢控的案件計算,定罪率為85%。
註一廉政公署每年都委託專業調查機構進行調查,以收集市民對本港貪污問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