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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環境

環境局及環境保護署致力改善香港的環境質素。

年內的重點工作包括對付空氣污染、執行 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逐步推展 淨化海港計劃,推廣能源效益和節約

能源,以及應付氣候變化問題。

香港佔地 1 104平方公里,人口約700萬,是全球最大的貿易經濟體系之一。香 港多山,地勢陡峭,可供興建工商和住宅樓宇的土地只有225平方公里,因此,城市 的發展須有嚴格的規管。在餘下的土地中,超過400 平方公里已劃為“受保護地區”, 當中包括郊野公園、特別地區及自然保育地帶。稠密的人口、頻繁的經濟活動,對這 彈丸之地的環境,特別是空氣質素,構成莫大壓力。此外,珠江三角洲一帶的空氣污 染對香港空氣質素的影響,也愈來愈大。

環境保護是第三屆香港特區政府的重要政策範疇,也是行政長官在二零零八年《施 政報告》中,提出建設優質城市和締造優質生活的重要基礎。對付空氣污染,加強行 動以改善維多利亞港水質,妥善處理都市固體廢物,推廣能源效益,以及進一步加強 區域性的合作,繼續是政府的首要工作。政府通過《綠色香港我鍾意!》活動,鼓勵 市民改變日常生活習慣,建立更環保的生活模式。

行政架構

環境保護署 (環保署)由環境局管轄,負責推行包括自然保育在內的整體環境保護 工作。環保署執行環保政策,審核環境規劃及評估結果,執行和檢討環保法例,籌劃 和發展污水及固體廢物處置設施,推廣環境管理、審核及報告制度,並致力提高市民 的環保意識。

除了得到政府多個部門提供專業協助外,環保署又聽取環境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委員會有 18 名成員,全部由行政長官委任,包括來自民間環保組織和商界的成員,

也有學者和專業人士,

環境局能源組負責制定能源政策,旨在維持穩定和價格合理的能源供應,提倡節

約和安全使用能源,以及減少在生產和使用能源時對環境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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