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入境事務 341
入境處又負責簽發簽證身分書和回港證等其他旅行證件。簽證身分書是國際旅行 證件,不符合資格領取香港特區護照而又無法領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護照或旅行證件 的香港居民,都可申領。回港證是香港居民往來內地和澳門的旅行證件。年內,入境 處簽發了 34 839 本簽證身分書及 112 136 本回港證。
身分證
入境處也負責簽發身份證給香港居民。身分證有兩類:發給享有香港居留權人士 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及發給沒有居留權人士的香港身份證。
除了必須領取居留權證明書的人士外,其他聲稱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的人士,必 須申請核實資格,才可領取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二零零七年,入境處收到61428 份申
請書,並批准了其中 46 189 份申請書。
智能身份證
自二零零三年六月起,入境處為香港居民簽發智能身份證。智能身份證採用最先 進的科技製成,因此更難偽造。持證人的個人資料以激光技術刻蝕於身份證的卡面, 而持證人的拇指指紋模板及相片經先進的加密技術處理後,則儲存於身份證的晶片 內 簽發智能身分證,可讓入境處借助指紋識別技術,以自動化方法迅速核實持證人 的身分,又可讓持證人在 e-道享用便捷的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
全港市民換領智能身份證計劃已在二零零七年三月底完成,入境處共簽發了 5 384 164 張智能身份證。
國籍事宜
入境處獲中央人民政府授權處理香港居民的中國國籍申請事宜。申請人可親身或 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書。海外申請人可通過當地就近的中國駐外國使領館遞交申請 書。香港特區的中國公民如希望在香港特區被視為外國公民,必須向入境處申報變更 國籍。年內,入境處收到52 份國籍變更申報書、 1567 份加入中國國籍申請書、 94 份退出中國國籍申請書,以及 18 份恢復中國國籍申請書
為香港以外地區的香港居民提供協助
入境處轄下的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與保安局、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 中國駐外國使領館、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香港特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及其他政府部門緊密合作,專責向在香港以外地區身陷困境的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協 助。年內,該小組處理了 1474 宗這類求助個案
婚姻登記
婚姻登記受《婚姻條例》規限。根據該條例締結的婚姻,是一男一女自願的終身 結合,不容他人介入。登記結婚人士無須符合任何居留或國籍規定,但雙方的年齡不 得少於 16 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