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傳媒和資訊科技 289
資訊科技方面的合作
香港現時就資訊和通訊科技合作事宜,與加拿大、芬蘭、德國、愛爾蘭、以色 列、意大利、日本和英國這八個國家訂有合作協議,例如諒解備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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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以色列簽訂的合作協議已經續訂,有效期為五年,以後每五年自動續期- 次。政府現正與韓國、法國及荷蘭就續訂合作協議事宜,進行緊密磋商。政府與這些 國家多次互訪,並舉辦資訊交流活動和合作計劃,從而在資訊科技及電訊事宜上促進 政府之間的交流、建立商業伙伴關係和合作投資。
數碼港
數碼港位於港島南區鋼綫灣,匯聚了優秀的資訊科技和相關行業的公司與專業人 士。政府在財政司司長法團下成立三家私營公司,全資擁有數碼港。
用
數碼港現有約100家公司,他們來自本地、内地和海外,是專門從事資訊科技應 資訊服務、多媒體內容創作的公司,其中約40家是參與培育計劃的新成立公司。
數碼港是香港和亞洲區資訊科技及數碼娛樂業舉行會議的一個主要場地,自二零 零二年以來,共有超過850項資訊科技活動在該處舉行。二零零七年舉行的活動當 中,較受注目的計有數碼娛樂領袖論壇、數碼港創業投資論壇及電玩文化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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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碼港也向本港中小型企業提供所需的基建設施和技術支援,為推動香港的科技 發展作出貢獻。數碼港的設施包括香港無線發展中心、數碼媒體中心、資訊資源中 心、數碼娛樂業支援中心,以及數碼娛樂培育暨培訓中心。這些設施為本地資訊及通 訊科技業的持續發展提供所需支援,而對無力負擔昂貴器材,又難以取得有用資源和 商業資訊的中小型企業來說,這些支援尤其重要。對於專門從事與內地第三代流動通 訊標準有關的業務的無線應用公司,香港無線發展中心會協助他們進入內地市場。資 訊資源中心的數碼版權管理系統榮獲二零零七世界信息峰會大獎(電子商業界別)。該 系統讓內容創作者發布作品,也讓公眾合法下載內容創作者的作品。
電訊服務
政府的電訊政策旨在促進電訊業發展,並提升香港的國際電訊樞紐地位。
電訊管理局局長由行政長官委任,根據《電訊條例》和《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 執行職能並行使權力。電訊管理局是電訊管理局局長的行政機關,負責監管本港的電 訊業,就電訊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並執行上述條例的有關條文。
香港的電訊市場全面開放,競爭激烈。《電訊條例》載有適用於電訊業界的鼓勵 競爭條文,確保電訊市場存在公平而有效的競爭。
本地固定電訊網絡服務
香港的營商者和消費者享用完善的電訊基礎設施。二零零七年,本港每100 個住 戶便有 101.5 條電話線,是全球電話服務普及率最高的地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