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 公共秩序

年,獲釋後還須接受一年的法定監管。該計劃以治療、紀律訓練、工作計劃、戶外體 力活動和全面的監管服務為主。

醫療服務

各懲教院所均設有醫院,為囚犯提供基本的醫療、護理和牙科服務。需要接受專 科治療的囚犯,會由按時到各院所出診的專科醫生診治,或轉送公立醫院專科診所。 懷孕的女犯會被送往公立醫院分娩和接受相關的護理服務。

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醫治精神不健全的囚犯,並為其他院所和法庭轉介的囚犯進 行精神病檢驗和評估。

心理服務

懲教署為囚犯提供心理服務,促進他們的心理健康,並糾正他們的犯罪行為。該 署臨牀心理學家和受過訓練的人員為性罪犯、暴力罪犯、有毒癖的囚犯、年輕罪犯等 提供特別治療計劃,同時也向法庭、各覆檢委員會和懲教院所管理層提供評估報告, 協助他們作出決定。為進一步改善向釋囚提供的更生服務,懲教署年內採取多項措 施,包括推行經驗為本的工作程序及臨牀措施,以更準確評估囚犯在獲釋後再度犯法 和入獄的風險。

監管服務

年輕釋囚、從教導所、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和戒毒所獲釋的人、按照監管下釋放 計劃、釋前就業計劃、監管釋囚計劃獲釋的囚犯,以及在有條件釋放令或釋後監管令 下獲釋的囚犯,均須接受法定監管。監管服務旨在幫助釋囚改過自新,在盡少壓力下 重投社會。監管人員致力與受監管者及他們的家人建立良好關係,協助受監管者克服 在監獄外所遇到的困難。受監管者如違反監管規定,可被召回懲教院所再次接受教 導、進行戒毒或服刑。

根據監管下釋放計劃和釋前就業計劃,囚犯可直接從監獄獲釋接受監管,或到附 設監管服務的宿舍居住並外出工作。該兩項計劃旨在讓有上進心、合適而又合資格的 囚犯在監管下於非禁閉的環境服滿餘下的刑期

監管釋囚計劃規定若干類成年囚犯須接受監管,以協助他們改過自新,重投社 會。被判無期徒刑的囚犯,在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就他們的刑罰應否轉為有期徒 刑而作出建議前,可獲得有條件釋放,但須在指定期間接受監管,以測試他們奉公守 法的能力和決心。委員會也可指令無期徒刑犯在獲准轉服有期徒刑後接受釋後監管。

年內,出獄接受善後監管的更生人士有2664人。截至二零零六年年底,連同過 去獲釋但仍未完成監管期的更生人士,共有2748人仍須接受懲教署善後監管

二零 零六年,因違反監管條件而被召回懲教院所繼續服刑的有10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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