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 公共秩序
年,獲釋後還須接受一年的法定監管。該計劃以治療、紀律訓練、工作計劃、戶外體 力活動和全面的監管服務為主。
醫療服務
各懲教院所均設有醫院,為囚犯提供基本的醫療、護理和牙科服務。需要接受專 科治療的囚犯,會由按時到各院所出診的專科醫生診治,或轉送公立醫院專科診所。 懷孕的女犯會被送往公立醫院分娩和接受相關的護理服務。
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醫治精神不健全的囚犯,並為其他院所和法庭轉介的囚犯進 行精神病檢驗和評估。
心理服務
懲教署為囚犯提供心理服務,促進他們的心理健康,並糾正他們的犯罪行為。該 署臨牀心理學家和受過訓練的人員為性罪犯、暴力罪犯、有毒癖的囚犯、年輕罪犯等 提供特別治療計劃,同時也向法庭、各覆檢委員會和懲教院所管理層提供評估報告, 協助他們作出決定。為進一步改善向釋囚提供的更生服務,懲教署年內採取多項措 施,包括推行經驗為本的工作程序及臨牀措施,以更準確評估囚犯在獲釋後再度犯法 和入獄的風險。
監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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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釋囚、從教導所、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和戒毒所獲釋的人、按照監管下釋放 計劃、釋前就業計劃、監管釋囚計劃獲釋的囚犯,以及在有條件釋放令或釋後監管令 下獲釋的囚犯,均須接受法定監管。監管服務旨在幫助釋囚改過自新,在盡少壓力下 重投社會。監管人員致力與受監管者及他們的家人建立良好關係,協助受監管者克服 在監獄外所遇到的困難。受監管者如違反監管規定,可被召回懲教院所再次接受教 導、進行戒毒或服刑。
根據監管下釋放計劃和釋前就業計劃,囚犯可直接從監獄獲釋接受監管,或到附 設監管服務的宿舍居住並外出工作。該兩項計劃旨在讓有上進心、合適而又合資格的 囚犯在監管下於非禁閉的環境服滿餘下的刑期
監管釋囚計劃規定若干類成年囚犯須接受監管,以協助他們改過自新,重投社 會。被判無期徒刑的囚犯,在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就他們的刑罰應否轉為有期徒 刑而作出建議前,可獲得有條件釋放,但須在指定期間接受監管,以測試他們奉公守 法的能力和決心。委員會也可指令無期徒刑犯在獲准轉服有期徒刑後接受釋後監管。
年內,出獄接受善後監管的更生人士有2664人。截至二零零六年年底,連同過 去獲釋但仍未完成監管期的更生人士,共有2748人仍須接受懲教署善後監管
二零 零六年,因違反監管條件而被召回懲教院所繼續服刑的有10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