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239

為推動本地回收業的發展,政府於屯門第 38 區設立佔地20 公頃的環保園,專供 回收環保業使用。環保園分兩期發展,第一期佔地約八公頃,第二期佔地約12 公頃 第一期的首批地段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開始出租,第二期的啟用日期則為二零零九

年。

為了鼓勵減少廢物,政府希望通過固體廢物收費及生產者責任計劃,實踐污染者 自付原則。為此,環保署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推行了一項試驗計劃,以研究都市固體 廢物收費的運作安排。政府亦就有關膠袋、車胎和電器及電子設備廢物的生產者責任 計劃,進行顧問研究。有關膠袋的生產者責任計劃的顧問研究已經完成,政府會在短 期內提出具體方案。

堆填區

目前,都市固體廢物均棄置於新界三個現代化大型堆填區,堆填區的營運符合嚴 格的環境標準。

二零零六年,本港每日棄置的都市固體廢物約有9280公噸,其中6630公噸為 家居廢物,2650 公噸為工商業廢物。年內,本港市民平均每人每日棄置約 1.33 公斤 都市固體廢物。

現有的三個堆填區將於五至九年內填滿。有關擴展現有堆填區方案的可行性和環 境影響評估研究,在二零零六年繼續進行。

全港共有 13 個舊堆填區。基於安全和環保理由,政府已把這些舊堆填區修復, 並在其中三個已修復的堆填區內設置了康樂設施。政府亦正計劃在七個已修復的堆填 區內設置康樂設施,

廢物轉運站

廢物收集車輛把都市固體廢物收集並運往廢物轉運站,廢物經裝入貨櫃後從海路 或陸路轉運往堆填區。現有的六個現代化轉運站和一組離島廢物轉運設施網絡,每日 處理共5581公噸廢物。約75%的香港家居廢物經這網絡運往堆填區,

化學廢物和特殊廢物

化學廢物在送交持牌的處理設施處置前,必須按正確的方法包裝、標識和儲存。 現行的運載記錄制度,有助追查化學廢物由產生至最終棄置的每個程序,

位於青衣島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於二零零六年每日平均處理 129 公噸化學廢 物,包括遠洋船隻所產生的廢物。該中心由政府承辦商營運,使用者須支付部分處理 費用。

醫療廢物

在改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設施至符合歐盟排放標準後,政府會為中心接收醫療廢 物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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