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163
此外,社署亦安排遭遺棄或父母未能撫養的兒童接受領養。《2004年領養 (修訂) 條例》及有關的附屬法例,已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開始生效。已獲社署認可安 排本港幼兒接受海外家庭領養的“獲認可機構”,包括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和母親的抉 擇。
年底時,全港共有13所獨立營運的資助幼兒中心,提供共686個名額。幼兒中 心和幼稚園暨幼兒中心除繼續提供全日幼兒照顧服務外,亦提供499 個暫託幼兒服務 名額和 1 244 個延長時間服務名額,以支援有幼兒服務需要的家庭。
社會保障
香港的社會保障制度以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為主,輔以三個 意外賠償計劃,分別是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和緊急救濟 計劃。執行有關計劃的工作,由設於全港各區的37個社會保障辦事處和兩個中央辦事 處負責。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綜援計劃為經濟有困難的人士提供現金援助,以協助他們應付基本的生活需要 申請人無須供款,但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而且必須符合居港年期的規定。年底時 綜援個案共有 295333 宗,受助人數為521611人;而二零零五年則有綜援個案 298 011 宗,受助人數為 539 963 人。年內,綜援金總開支為 176.2 億元,較去年減 少0.5%。
根據綜援長者自願回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領取綜援不少於一年的長者如選擇 到廣東省或福建省養老,可以繼續領取綜援。
加強自力更生支援措施
年內,社署繼續推行自力更生支援計劃,以協助健全的失業綜援受助人及社會其 他弱勢社羣。社署在十月委託多個非政府機構推行第四批共40項深入就業援助計劃、
走出我天地計劃和地區就業支援試驗計劃,為有能力工作但失業的綜援受助人提供適 切的就業支援服務。
公共福利金計劃
公共福利金計劃是以現金津貼形式,協助嚴重殘疾人士及長者應付特別的需要, 申請人無須供款。這項計劃包括普通傷殘津貼、高額傷殘津貼、普通高齡津貼和高額 高齡津貼。年底時,共有580 840 人領取公共福利金,二零零五年則有572771人。 年內,公共福利金總開支為54.2億元,較去年增加 2.1%
意外賠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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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為因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執行職務而無辜受傷的人 或因上述原因死亡人士的受養人,提供特惠補助金,而受助人無須接受經濟狀況 審查。年內,這項計劃共發放 641 萬元補助金,二零零五年的金額則為1,058 萬元。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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