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1 社會福利
地區青少年發展資助計劃
社署每年獲政府撥款 1,500 萬元,以推行地區青少年發展資助計劃。這筆撥款用 於推行地區計劃和發放直接現金援助,以照顧無法由家庭及/或主流教育制度滿足的 弱勢兒童及青少年的發展需要。
加強地區福利規劃和協調
社署已制訂地區福利規劃指引,協助各區的福利專員有效執行職務,包括分析地 區福利需要、制訂並推行地區福利計劃,以及與非政府機構及地區團體合作推行地區 福利計劃。社署會定期檢討有關指引。
根據地區協調委員會機制及一項觀塘區試驗計劃的檢討結果,社署會保留現有的 地區協調委員會機制,以協調特定服務事宜。此外,社署轄下五個行政區(南區、觀塘 區、深水埗區、元朗區和黃大仙/西貢區)的福利辦事處已於二零零六年設立了地區福 利協調機制,加強地區上的跨界別和跨服務合作。餘下七個行政區將於二零零七至零 八年度相繼設立有關機制。
社會福利工作綱領
家庭及兒童福利
社署和非政府機構合力提供各類家庭及兒童福利服務,以維繫和加強家庭凝聚 力,並促進家庭和諧。
家庭服務
社署採取三管齊下方式,提供一系列服務以支援有經濟或其他問題的家庭。
第一層架構是預防問題,預防方法包括及早識別問題家庭,並舉辦教育、宣傳和 自強活動。年內,社署撥出資源,在中央及地區層面推行“凝聚家庭、齊抗暴力”宣 傳運動。社署亦設有電話熱線,為市民提供有關社會福利的資料、輔導服務和其他類 型的援助。
第二層架構包括一系列由發展至深入輔導的支援服務,二零零六年內由遍布全港 的 61 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提供。此外,非政府機構營辦的兩所綜合服務中心,亦為東
涌特定範圍和大嶼山其他地區的居民提供服務,
。
第三層架構是為家庭暴力或家庭危機個案提供專門服務,並執行危機介入工作,
兒童福利服務
。
社署提供多項兒童福利服務,包括為因家庭、行為或情緒有問題而需要照顧或保 護的兒童和青少年提供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二零零六年,這項服務的名額增加了 24 個,使總數增至3424 個,其中包括 950 個寄養服務名額、879 個兒童之家名 額、 207 個住宿幼兒中心名額,以及1388個兒童院、男童院、女童院、男童宿舍和 女童宿舍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