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金融財務
定豁免離岸基金繳付利得稅的法例。有關豁免的生效日期追溯至一九九六至九七課稅 年度,使香港處理離岸基金税務的做法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例如美國和英國看齊。 證監會亦會繼續檢討相關的守則和指引,協助有關方面推出新的投資產品,以便利國
際資金進入本地市場。
改善《證券及期貨條例》
《證券及期貨條例》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生效以來,一直順利實施。年內,證監 會並按照市場的發展對《證券及期貨條例》作出相應的修訂。
二零零六年,政府繼續與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緊密合作,在考慮市場意見後完善 《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法例修訂建議,以賦予主要上市要求法定地位,當中包括有關上 市公司財務報告及其他定期的資料披露、上市公司股價敏感資料的披露及某些須予公 布交易須獲股東批准等要求。政府打算在二零零七年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條例草案
。
財政司司長在二零零六年政府財政預算案演詞中公布,按照證監會的建議,把證 監會的交易徵費下調 20%。為此,當局制定了《2006年證券及期貨(減低徵費) 以實施有關新徵費 (即把買賣證券的徵費率調低至 0.004%,並把買賣期貨合約的徵費 調低至每張合約0.80元)的建議,該命令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實施。
重寫《公司條例》
在一九八四年成立的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考慮各項對《公司條 例》的修訂,確保該條例符合商界不斷轉變的需要。常務委員會的秘書處服務由公司
註冊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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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常務委員會全面檢討《公司條例》和進行企業管治檢討後,提出了多項改 革建議。其中一些建議,例如有關股東的補救方法,當局已通過修訂《公司條例》予 以實施 然而,還有很多建議,例如改革資本保全條文和使法例的條文用語現代化 等,則須藉全面重寫《公司條例》方能最有效地落實。重寫工作亦會為香港提供現代 化的法律基礎,以切合香港作為主要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需要。
為落實重寫條例的工作,一個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公司註冊處人員組成的公司 條例草案專責小組已於二零零六年年中成立。除諮詢常務委員會及於二零零二年三月
為檢討《公司條例》有關會計及審計的條文而與香港會計師公會成立的聯合工作小組 外,專責小組也會通過在二零零六年年底成立的四個諮詢小組,徵詢有關專業人士、 市場人士、學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意見。此外,專責小組亦會參考其他普通法司法 管轄區 (例如英國、澳洲和新加坡)近年在公司法例方面的發展
當局會在二零零七年及二零零八年就某些較為複雜的事宜,包括有關會計及審計 的條文、股本、利潤及資產的分發和公司押記條文進行公眾諮詢。此外,當局亦會在 二零零九年年中以白紙條例草案形式發表新的《公司條例草案》,以徵詢公眾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