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務 59
30 個國家的銀行業務。這202家認可機構合共經營1 307 家本地分行,組成龐大網 絡。此外,境外銀行在香港設立的代表辦事處有84家。
截至二零零六年年底,全港所有認可機構的客戶存款總額為47,660 億元,批出 的貸款與墊款總額為24,680 億元,而所有認可機構合共的資產總額則達83,070億
元。
香港銀行同業支付系統是十分完善的即時支付結算系統。在一九九六年推出的港 元即時支付結算系統屬單層結算架構,根據這個系統,所有銀行一律在金管局設有結 算帳戶,一切支付交易均以即時結算方式在金管局結算帳戶過帳。銀行可利用所持有 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與金管局簽訂即日回購協議,獲取即日流動資金
。
美元即時支付結算系統和歐元即時支付結算系統亦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及二零零三 年起投入運作,讓使用者即時以這些貨幣結算交易,從而減低或消除時差引致的結算 風險。通過這三個即時支付結算系統的聯網安排,港元/美元/歐元外匯交易可以同 步交收的方式結算。
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於一九九零年設立,由金管局負責管理,為外匯基金票據 及債券,以及私營機構發行的債務證券提供結算和託管服務。這個系統除接受港元債 務工具外,也接受外幣債務工具。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與銀行同業支付系統已全面 連結,並已經與歐洲結算系統及明訊結算系統等國際中央證券存管機構聯網,讓海外 投資者也可以買賣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內的證券。此外,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已 經與中國、澳洲、新西蘭和大韓民國的地區中央證券存管機構聯網
。
通過與香港三個即時支付結算系統建立的直接聯繫,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讓系 統成員能就港元、美元及歐元證券實現貨兩訖結算,從而提高結算效率,並消除結 算風險。這個聯網安排也有助即日回購協議自動進行,為即時支付結算系統的參與者 提供即日流動資金。
《結算及交收系統條例》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生效。該條例授權金融管理專員指定 和監察對香港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性,或對香港發揮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功能有重要性 的結算及交收系統。已指定的結算及交收系統共有五個,分別為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 統、港元結算所自動轉帳系統、持續聯繫結算及交收系統、美元結算所自動轉帳系 統,以及歐元結算所自動轉帳系統。這些系統已各自獲發終局性證明書。這些證明書 為通過有關指定系統進行的交易的交收終局性,提供法定支持。金管局認為所有指定 系統均持續符合《結算及交收系統條例》。
香港金融管理局
金管局於一九九三年四月成立。《1992年外匯基金(修訂)條例》就金管局的設 立作出規定。
金管局的政策目標包括:在聯繫匯率制度的架構內,通過外匯基金的穩健管理、 貨幣政策操作及其他適當措施,維持貨幣穩定;通過規管銀行業務和接受存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