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入境事務 357
入境事務處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獨立的旅遊地區,擁有制定入境政策的自主權。根據《基本 法》,香港特區政府可對世界各國及地區人士的入境、逗留和離境事宜實施出入境管 制。《基本法》亦有訂明機制,規管由中國其他地區進入香港特區的人士。
除了負責出入境管制外,入境事務處還為本港居民提供多項服務,包括簽發香港 特區護照、其他旅行證件、簽證和身份證,處理國籍事宜,以及辦理生、死和婚姻登 記手續。為加強這些服務,入境事務處於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起廣泛採用先進科技, 推行全新資訊系統策略,使該處能以較低成本,更迅速回應市民對更佳公共服務日益 殷切的需求。入境事務處分別於二零零四年年底和二零零五年年初,推出旅客自助出 入境檢查系統和車輛司機自助出入境檢查系統,在管制站的出入境檢查程序方面作出 重大突破。入境政策的目標,一方面是限制移居本港的人數,使人口增長維持在可接 受的水平;另一方面是吸引優秀人才、專業人士和投資者等對香港經濟發展大有貢獻 的人士來港。本港居民、遊客和商人的出入境手續在可行的情況下均已簡化。同時, 入境事務處也設法防止不受歡迎的人物入境,阻截疑犯離境,偵查和檢控違反入境法 例的人,並把非法入境者遣送離境。
出入境管制
香港特區歡迎旅客到訪,並奉行寬鬆的簽證政策。目前,約有170個國家和地區 的人士可免簽證來港旅遊7至180天不等。隨着經濟、貿易和旅遊業穩步增長,本港 旅客流量在二零零五年大幅上升,出入境旅客人次達 1.913億,與二零零四年的 1.815 億人次比較,增加了5.4%。二零零五年錄得經陸路出入境的旅客和車輛數目, 分別為 1.438 億人次和 1 463 萬架次,與二零零四年的 1.359 億人次和 1 406 萬架次 比較,分別增加了5.8%和4.1%。
到訪香港特區的旅客人數由二零零四年的2181萬人次,增加至二零零五年的 2 336 萬人次,升幅為7.1%。其中來自內地有1254萬人次,來自台灣則有 213 萬 人次。
合法移民
移居本港的人士大部分來自內地。年內,約有55100名內地居民根據每日 150
個配額的單程通行證計劃來港定居,與家人團聚。
居留權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在香港特區享有居留權, 並有資 格依照香港特區法律取得載明其居留權的永久居民身分證。
居留權證明書計劃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地方所 生的中國籍子女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香港居留權。《入境條例》規定,凡聲稱根 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享有居留權資格者,在出生時其親生父親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