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 環境

調系統的樓宇或處所,目的是確認良好的室內空氣質素管理工作,並鼓勵樓宇/處所 的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設法達到最佳級別的室內空氣質素。

噪音

道路交通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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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面對多種噪音問題,其一是道路交通噪音。根據現行政策,在規劃新路時, 工程倡議者必須確保交通噪音低於既定的噪音限制。假如預計交通噪音會超出限制 便須採取一切可行的直接措施,例如更改道路路線、使用低噪音物料鋪設路面,或設 置隔音屏障等,以減低對鄰近環境的影響。如果直接措施不足以解決噪音問題,便須 採取間接緩解噪音措施,例如安裝優質的窗戶和空調設施。

為解決噪音過高的現有道路所帶來的噪音影響,政府在可行情況下加設隔音屏障 和鋪設低噪音物料。政府選定了三十多個現有路段,加設隔音屏障。這項規模龐大的 工程會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分期進行。此外,政府亦選定了約 70個地區性路段,計劃 在路面鋪上低噪音物料。重鋪工程已經展開,預計完成後將有約四萬個住戶受惠。在 技術可行的情況下,所有高速公路(時速限制為每小時70公里或以上)均已鋪上低噪 音物料。

為防止車輛發出過量噪音,政府在二零零二年收緊法例,規定所有新登記車輛必 須符合最新的國際噪音管制標準。政府會繼續收緊管制標準,務求與國際標準看齊。

鐵路噪音

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香港的鐵路公司已推行不同的消減噪音計劃,以處理現 有鐵路沿線的噪音問題。迄今,約有11萬名受火車噪音影響的居民因消減噪音工程而 受惠。新建的鐵路須接受環境影響評估,以確保其噪音問題獲恰當處理

飛機噪音

幾乎所有在香港國際機場航道附近的居民所承受的飛機噪音水平都在規劃的標準 內,但飛機噪音滋擾仍備受關注,尤其是晚間及凌晨時分的滋擾。有見及此,政府會 繼續研究和執行所有可行的飛機噪音消減措施,詳情載於第十三章(運輸:有關飛機噪 音管理一節)。

工商業活動的噪音

政府藉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管制工商業活動產生的噪音。環保署會向發出過量 噪音的處所業主/佔用人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着令他們在指定期限內消減噪音 零零五年,該署曾處理約3 200 宗投訴,發出約 100 份消減噪音通知書,檢控個案約 有 20 宗。

建築噪音

政府通過簽發建築噪音許可證,在晚上七時至早上七時及公眾假期,管制一般建 築工程所發出的噪音。許可證採用嚴格的標準,限制使用建築設備,並禁止在樓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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