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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航空公司在年內接收一架 CRJ-700型飛機,並分別在一月、四月、七月、八 月和十月開辦往來南寧、濟南、三亞/海口、桂林和昆明的定期客運航班服務。該公 司在七月把佬沃的包機服務改為定期航班服務。

民航處於七月批准港聯航空公司更改其航空營運許可證,以營運 Embraer ERJ-170 型定翼飛機。在此之前,該公司只提供直升機服務。年內,該公司接收三架 新的 Embraer 170型飛機,並分別在九月、十月和十二月開辦往來廣州、杭州和寧波 的定期客運航班。

年內,香港華民航空公司接收了兩架新的 A300-600型貨機,經營遍及亞洲七個

目的地的定期貨運航班服務。

年內,更多的非本港航空公司開辦往返香港的定期客運航班服務。泰國天鷹航空 公司在三月開辦往來曼谷的定期航班;廈門航空公司在三月開辦福州和武夷山的航 線;曼谷航空公司在四月開辦蘇梅島的服務;四川航空公司在五月開辦重慶航線:深 圳航空公司和山東航空公司在九月分別開辦往返南寧和煙台的服務:暹粒航空公司則 在十月開辦金邊航線。定期貨運航班服務方面,上海航空公司在六月開始提供上海航 班。

年內,四家航空公司停辦往來香港的客運航班服務:二月,緬甸國際航空公司停 辦仰光服務,日本亞細亞航空公司停辦台北服務:惠旅航空公司和全祿航空公司則在 十月分別停辦新加坡和莫斯科航班。

在跨境直升機服務方面,政府就建議擴建港澳碼頭現有的直升機場進行環境影響 評估研究。為提供永久的升降設施予商業直升機,政府決定把毗鄰會議展覽中心的擬 建政府直升機坪開放予商業直升機公司使用,並會進行有關的技術可行性研究。

更新民航法例

政府繼續使本港的民航法例與最新的國際標準一致。年內,《2005年航空運輸 (修訂)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在香港實施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於蒙特利爾簽 訂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把《蒙特利爾公約》條文引入本港法例, 以加強對公眾和付貨人的法律保障,並更清晰地界定航空公司的法律責任,提高業界 的運作效率。

此外,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了《2005年民航(修訂)條例草案》,以豁免不參與飛機 管理的機主對第三者的嚴格法律責任。

航空交通管制

航空交通管制系統維持穩定可靠的運作,年內共處理263461 架次在香港國際機 場起降的航班,以及 125 686 架次飛越香港空域 (包括在澳門機場起降)的航班,較二 零零四年分別增加11.1%和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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