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 4

金融、保險、

地產及

商用服務業

14.5%

按主要服務行業劃分的本地生產總值

1984

批發、零售、

運輸、 倉庫及 通訊業 7.4%

進口與出口貿易、

飲食及酒店業

21.7%

運輸、

倉庫及 通訊業 10.1%

2004

批發、零售 進口與出口貿易、

飲食及酒店業 27.5%

經濟 1 39

其他

20.2%

金融、保險、

社區、

社會及

其他 41.3%

地產及

商用服務業 21.2%

個人服務業 15.1%

社區、

社會及 個人服務業 21.0%

以增值額計算,社區、社會及個人服務業在過去20年的升幅遠超過其他 主要服務行業。不過,以本地生產總值中所佔的比率計算,批發、零售、 進口與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以及金融、保險、地產及商用服務業, 仍是二零零四年兩個最重要的服務行業。.

在本港經濟結構轉型的同時,各行業就業分布情況亦有所轉變。過去20年,服 務業在總就業人數中所佔的比率不斷上升,由一九八五年的 54%升至一九九五年的

78%,在二零零五年再增至86%。其中批發、零售、進口與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 佔二零零五年總就業人數的34%;隨後為社區、社會及個人服務業(26%)、金融、保 險、地產及商用服務業(15%),以及運輸、倉庫及通訊業 (11%) (圖5)。

圖 5

運輸.

倉庫及

按主要服務行業劃分的就業情況

1985

2005

批發、零售、

進口與出口貿易、

飲食及酒店業

23.9%

批發、零售、 進口與出口貿易、

飲食及酒店業

34.4%

通訊業

8.0%

金融、保險、

地產及商用

服務業

5.6%

社區、

運輸、 倉庫及 通訊業 10.5%

其他

14.0%

社會及

個人服務業 16.8%

其他

45.7%

金融、保險、

地產及

商用服務業 15.0%

社區、

社會及

個人服務業 26.0%

註:當局曾於二零零五年六月檢討就業綜合估計數字的編製方法。一九九 六年之後的就業數字已相應作出修訂,因此這些數字不能與先前的數 字直接比較

二零零五年的總就業人數中,批發、零售、進口與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 業的人數佔最大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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