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 4
金融、保險、
地產及
商用服務業
14.5%
按主要服務行業劃分的本地生產總值
1984
批發、零售、
運輸、 倉庫及 通訊業 7.4%
進口與出口貿易、
飲食及酒店業
21.7%
運輸、
倉庫及 通訊業 10.1%
2004
批發、零售 進口與出口貿易、
飲食及酒店業 27.5%
經濟 1 39
其他
20.2%
金融、保險、
社區、
社會及
其他 41.3%
地產及
商用服務業 21.2%
個人服務業 15.1%
社區、
社會及 個人服務業 21.0%
以增值額計算,社區、社會及個人服務業在過去20年的升幅遠超過其他 主要服務行業。不過,以本地生產總值中所佔的比率計算,批發、零售、 進口與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以及金融、保險、地產及商用服務業, 仍是二零零四年兩個最重要的服務行業。.
在本港經濟結構轉型的同時,各行業就業分布情況亦有所轉變。過去20年,服 務業在總就業人數中所佔的比率不斷上升,由一九八五年的 54%升至一九九五年的
78%,在二零零五年再增至86%。其中批發、零售、進口與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 佔二零零五年總就業人數的34%;隨後為社區、社會及個人服務業(26%)、金融、保 險、地產及商用服務業(15%),以及運輸、倉庫及通訊業 (11%) (圖5)。
圖 5
運輸.
倉庫及
按主要服務行業劃分的就業情況
1985
2005
批發、零售、
進口與出口貿易、
飲食及酒店業
23.9%
批發、零售、 進口與出口貿易、
飲食及酒店業
34.4%
通訊業
8.0%
金融、保險、
地產及商用
服務業
5.6%
社區、
運輸、 倉庫及 通訊業 10.5%
其他
14.0%
社會及
個人服務業 16.8%
其他
45.7%
金融、保險、
地產及
商用服務業 15.0%
社區、
社會及
個人服務業 26.0%
註:當局曾於二零零五年六月檢討就業綜合估計數字的編製方法。一九九 六年之後的就業數字已相應作出修訂,因此這些數字不能與先前的數 字直接比較
。
二零零五年的總就業人數中,批發、零售、進口與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 業的人數佔最大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