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15
議事規則委員會
議事規則委員會負責檢討立法會及立法會轄下委員會的《議事規則》,並視乎需要 向立法會提出修正或更改的建議。議事規則委員會有 12 名委員,全部由立法會主席按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所定的選舉程序委任。在本年報所涉會期內,委員會共舉行八次會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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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任何立法會議員均可加入由內務委員會成立的法案委員會,研 究交付委員會的法案的原則、整體利弊以至詳細條文和修正建議。委員會通常會在完 成審議工作後,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在有關法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後,或內務委員會決 定解散法案委員會時,委員會便會解散。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會期,立法會成立 了 30個法案委員會,審議提交立法會的法案,其中包括《行政長官選舉(修訂)(行政 長官的任期)條例草案》、《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草案》、《2005年公眾衞生及市 政(修訂)條例草案》、《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草案》、《2005年吸煙(公眾 衛生) (修訂) 條例草案》及《2005年廢物處置 (修訂) 條例草案》
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成立了15個小組委員會,研究24項 附屬法例,以及七項由政府提交立法會批准的決議案。
其他小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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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委員會亦可委任小組委員會,協助研究與立法會事務有關的任何其他事項。 立法會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通過一項有關改善貧富懸殊情況的議案後,內務委員會成 立了研究有關滅貧事宜小組委員會。此外,內務委員會亦於二零零五年一月成立了西 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小組委員會,研究有關事宜。
事務委員會
立法會設有18個事務委員會,負責監察和研究政府的政策,以及與各自政策範 圍有關的公眾關注事項。在重大的立法或財務建議正式提交立法會或財務委員會前, 事務委員會會就這些建議提供意見。有關政策的事宜,也會轉介事務委員會研究。
專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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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可委任專責委員會,讓若干名議員在指定時間內研究法案或個別事項。專 責委員會會向立法會作出報告,
申訴制度
立法會設有處理申訴的制度。市民如對政府所推行的措施或政策感到不滿,可通 過申訴制度尋求協助,投訴有關的政府部門及其他機構。立法會每星期有六名議員輪 流當值,聽取和處理公眾人士的申訴及意見。此外,議員也輪流於當值期內值勤,接 見個別申訴人士,並就如何處理個案向職員作出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