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13

立法會會議

立法會通常於星期三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處理立法會事務,包括省覽 向立法會提交的附屬法例、其他文件和報告,向政府提出質詢,提交並審議法案和決 議案,並就有關公共利益的事項進行議案辯論。

立法會會議全部公開舉行,讓市民旁聽。議員用粵語和英語發言,偶爾也用普通 話發言,席上提供即時傳譯服務。會議內容以中英文逐字記錄,載於《立法會會議過 程正式紀錄》。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立法會會期內(由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零五年七月), 立法會共舉行 37 次會議,其中四次為行政長官答問會。立法會共通過20項法案,並 提出了 609 項質詢和977 項補-

質詢。此外,政府提交了共168項附屬法例,供立 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審議。 150 項附屬法例的審議工作已經完成,其中八項經 由立法會通過政府動議的議案作出了修訂。其餘 18 項附屬法例的審議工作在下年度會 期繼續進行。此外,立法會審議了12項在上年度會期提交的附屬法例,以及一項由 政府提交的技術備忘錄。政府以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提出了十項旨在制定新附屬法 例或修改現行附屬法例的決議案,全部獲得立法會通過。

除了與附屬法例有關的議案外,議員亦可為下列目的動議議案:行使《基本法》 賦予立法會的權力;修訂立法會《議事規則》;或援引《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在本年報期內,立法會通過了兩項修訂《議事規則》的議案 項在一次會議中暫停執行一條《議事規則》條文的議案,以及一項藉訓誡方式處分一 名議員的議案,該議員未有登記其須登記的個人利益。曾有議員動議援引立法會的權 力,命令政府出示有關一項工程計劃的文件,但該議案被立法會否決。此外,議員還 就有關公共利益的事宜動議了55項議案和四項休會辯論議案,全部經由立法會進行辯 論

財務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財務委員會的委員。財務委員會的正副主 席由委員互選產生。委員會通常於星期五下午舉行公開會議,審批政府提交的公共開 支建議。工作包括在與《撥款條例草案》有關的會議程序中審核由財政司司長提交立 法會的周年財政預算案,該預算案載列政府下一財政年度的全年開支建議。二零零四 至二零零五年度會期,財務委員會舉行了 18 次會議,共審議 50 項財務建議

財務委員會轄下設有兩個小組委員會,分別是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工務小組委 員會。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也是公開舉行。財務委員會所有委員都可以加入兩個小組委 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政府所提出有關開設、重新調配和刪除首長級職 位,以及更改公務員職系和職級架構的建議,並就這些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交建議。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會期,小組委員會舉行了六次會議,審核由政府提交的 11 項 建議: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