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傳媒和資訊科技 321

根據二零零四年八月就《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 排》)第二階段達成的協議,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香港的服務提供者獲准按照內 地有關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參加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此外,為期一年的過渡 期亦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在過渡期內,根據內地現有法規及規章所施行的 若干申請評定條件,對香港的服務提供者將予放寬。香港與內地進行《安排》下一輪 討論時,政府會就進一步擴大資訊科技相關服務的開放措施,繼續徵詢業界的意見。

電子政府

電子政府是香港特區政府整體資訊科技策略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過去數年所奠 定的穩固基礎上,香港已按照二零零四年“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展開下一階段的電 子政府計劃。政府會深化電子政府計劃,為客戶帶來更明確的利益,同時革新政府的 服務和文化。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於二零零四年七月成立,負責為政府建立更明確和強而 有效的領導架構,以推動電子政府的發展,並統籌各決策局及部門推行業務程序上的 改革。政府於二零零四年九月成立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的電子政府督導委員會,在 政府最高領導層提供督導,以推動電子政府計劃的發展。

為推動下一階段電子政府的發展,電子政府督導委員會確立了一個新的理念,就 是利用資訊科技提供以客為本的服務,從而建立開放、負責任和高效率的政府,並且 推動香港成為卓越的數碼都城

這個新理念以進一步實踐“服務市民”的承諾為重點,強調善用資訊科技提供融 合和以客為本的公共服務;推行業務流程重整,以改善提供服務的方式和提高效率及 生產力;以及通過建立更全面的電子環境,加深市民對資訊科技的認識和推動各界發 展電子貿易及電子商務。

在上述理念下,下一階段的電子政府計劃將更着重服務質素和成效;鼓勵各局及 部門實行客戶關係管理,使提供的服務更簡便易用;確認和促使客戶選用最受客戶歡 迎和最具成本效益的服務途徑;以及協助各局及部門通過電子方式互相連結,採取以 客為本的方式提供融合和一站式的電子服務。計劃的主要措施包括電子採購、公共服 務電子化新策略、客戶關係管理、服務途徑管理,以及衡量政府資訊科技措施的效

二零零四年為落實上述理念而推行的主要電子政府項目如下:

(一)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

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提供一站式的入門網站(http://www.esd.gov.hk),通過以客 為本的方式,提供融合的公共和商業服務。截至二零零四年年底,網站共提供五十多 個政府部門/公共機構約 200項網上公共服務。通過推出下列措施,計劃的服務範圍 得以擴大,而服務質素亦得以提高: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