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 | 公共秩序

香港海關

香港海關主要負責應課稅貨品徵稅和防止逃税工作;而禁止販毒和濫用毒品、 防止和偵查走私活動,以至保護知識產權,也是海關的主要職責。海關的編制人數共 4 947 人。海關也執行多條法例,以保護消費者權益,保障和利便正當的工商業運 作,維護香港的貿易信譽,並履行有關國際義務(見第五章)。

徵收稅款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海關負責徵收應課稅品稅款。應課稅品主要包括飲用酒 類、煙草、碳氫油類及甲醇。年內,海關共收稅款 65.4 億元,其中 52.6% 來自碳氫 油類、 35% 來自煙草、12.4% 來自飲用酒類、0.1%來自其他酒精產品。所收稅款

較二零零三年增加0.9%

海關也根據《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評定汽車的應課稅值,以便徵收汽車首次 登記稅。年內,海關共登記了 60名汽車貿易商,並評定了43768 輛汽車的暫繳應課

税值。

管制税收

應課稅品在進口或在本港生產後,會儲存在領有香港海關所發牌照的保稅倉。除 非獲海關發出許可證,否則不得移走應課稅品,而且在繳付稅款後,應課稅品才可放

行,供本地銷售。

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以前,供儲存未完稅酒類及煙草的保稅倉在海關人員在場監 督下運作,而油公司及啤酒釀造廠的保稅倉則在開放式制度下運作而無須海關人員在 場監督。二零零三年二月,立法會通過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以開放式保稅倉逐步取 替現場監督的制度。開放式保稅倉會按風險管理原則運作,包括執行更嚴格的發牌準 則、隨機抽查、核對文件,以及交易後進行審計。開放式保稅倉制度已由二零零三年 四月一日開始於酒類及煙草的保稅倉實施,並由二零零四年一月起擴展至所有酒房的 保稅倉。此時,開放式保稅倉制度正式在本港全面實施。海關已就開放式保稅倉制度 實施後的情況進行檢討,並確定目前已有足夠的措施管理該制度可能引致的瞞稅風 險。開放式保稅倉制度實施至今運作暢順。

保障税收

香港海關為加強部門的保障稅收工作,已由二零零三年二月起在管制站安裝了聯 繫入境事務處電腦系統的工作站,以便核實持有香港身分證的入境旅客是否享有免税 優惠。自運作以來,該系統發揮了顯著的成效。根據二零零二年七月修訂的《應課稅 品條例》下的《應課稅品(豁免數量)公告》,年滿18 歲並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入境旅客 如離港不少於24小時,可享有該免稅優惠。二零零四年,海關人員利用該電腦系統共 查獲 7850 宗濫用免稅優惠的個案,涉及香煙數目合共 170萬枝,較二零零三年分別 增加74%及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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