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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公路的重建及改善工程暫訂於二零零五年年底展開,並於二零一一年年 底完成。工程旨在把屯門公路提升至目前的快速公路標準,以改善道路安全 和應付日益增加的交通量。工程的設計及地盤勘測工作已於二零零四年年中 展開。
中環灣仔繞道和東區走廊連接路的規劃正在進行。這條雙程三線分隔車道是 港島北岸重要的東西行交通路線,連接中環、灣仔和銅鑼灣區,旨在紓緩現 時干諾道中/夏慤道/告士打道一帶的交通擠塞情況。
新田交匯處改善工程包括建造從新田公路北行線及粉嶺公路西行線通往落馬 洲通道的行車線,以繞過交匯處的高架迴旋處。建造工程將於二零零五年四 月展開,預計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完成。
道路挖掘工程
除了供車輛和行人使用外,本港的道路也敷設了各種公用設施,如水管、煤氣喉 管、污水渠、電纜和電話線等。為應付服務和維修方面日益增加的需求,公用事業公 司須經常挖掘行車道和行人路,以便敷設更多電纜和管道並進行修理工程。為規管這 類挖掘工程,現時任何在路政署管理的行車道或行人路進行的挖掘工程,均須事先申 領挖掘准許證。二零零四年,路政署共發出約43000 張挖掘准許證。
為了更有效統籌和監察這些掘路工程,盡量避免阻礙交通,路政署設立了三級溝 通制度。參與交換意見者包括公用事業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以及政府有 關部門的代表。該署由一九九七年開始採用電腦化公用設施管理系統,進一步改善統 籌工作,盡量減少對道路使用者造成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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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已為《2003年土地(雜項條文)(修訂)條例》所修訂,並於 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實施,以期更有效地加強監察掘路工程,並盡量減少工程的延誤 和對公眾造成的不便。經修訂的《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為政府提供法律架構,以便對 違例的情況採取執法行動和就挖掘准許證徵收費用。此外,如持證人未能在准許證訂 明的期限內完成行車道上的挖掘工程,政府會徵收每日的經濟費用。
路政署已成立專責審核巡查隊,以確保掘路工程妥善進行。此外,該署亦成立執 行隊,負責蒐集證據,就違反挖掘准許證條件的情況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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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會根據“用者自付”原則,收回簽發挖掘准許證和進行街道審核巡查的行政 費用。簽發公共道路挖掘准許證的費用為1,860元,申請人另須為挖掘工程每日繳付 32 元的收費。如須為挖掘准許證申請延期,須再繳付 590 元。
如沒有可接受理由,任何延遲完成的挖掘工程須繳付每日經濟費用。就策略性街 道、敏感街道及其他街道而言,因延遲挖掘工程而須繳付的每日經濟費用分別為 18,000、7,000及1,500元。當局希望藉收費制度,鼓勵所有掘路工程倡議者更有效 策劃和按時完成在公共道路進行的挖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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