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211

中電通過相關聯的香港抽水蓄能發展有限公司,購入位於從化的廣州抽水蓄能電 站第一期發電量 1 200 兆瓦一半的使用權。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的電力系統和廣東核電 站在非用電高峯時間發電,把低地水塘的水抽到高地水塘,到日間便借助水向下流的 動力發電,以滿足本港用電高峯期的需求

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所簽訂為期三年的用電需求管理協議,已於二零零三年六月 屆滿。電力公司所有的用電需求管理計劃亦於二零零四年年初完成

《電力條例》及其附屬規例是有關電力安全的主要賦權法例。《電力條例》訂立適 用於該條例涵蓋範圍的法律架構,包括電業承辦商/電業工程人員及合資格人士的註 冊,以及電力供應、供電電纜、電力線路、電氣產品的安全標準和規格。

機電工程署在二零零四年着手修訂在二零零零年開始實施的有關在供電電纜附近 工作的實務守則,以提供多項更新指引,以符合《供電電纜(保護)規例》的要求。

自一九九零年起,有關電業承辦商和電業工程人員的註冊、電力線路安全、家居 電氣產品安全,以及防止供電電纜遭受損壞的規例,已分階段實施。截至二零零四年 十二月,約有8700名電業承辦商和61000名電業工程人員正式註冊。另外,約有 700名合資格人士獲准進行確定地下電纜位置的工作。

政府在二零零四年執行《電力條例》期間,共進行 12 600 次實地視察,檢查電 力裝置的安全水準和視察電氣產品店,並提出207宗檢控。

氣體燃料

煤氣和石油氣是香港住戶及工商界普遍使用的兩大類氣體燃料。石油氣也是石油 氣的士和小巴專用的燃料,而天然氣則用於發電。

本港約有200 萬名氣體燃料用戶(包括住宅及工商業用戶)。二零零四年,煤氣佔 氣體燃料總銷量的80%,石油氣則佔 20%

煤氣公司在大埔和馬頭角的兩座廠房,均使用石腦油為原料生產煤氣。兩廠每天 分別生產 840 萬立方米及 260 萬立方米煤氣,通過綜合分配系統供應給大約 152 萬 名用戶。煤氣由一條長 127 公里的高壓管道和總長約2978公里的分配主喉輸送各 區,供應網絡遍布全港,

本港使用的石油氣從海路輸入,先儲存於青衣的五個石油庫,之後再輸送給約 738 000 名用戶和石油氣車輛加氣站。二零零四年內銷售的石油氣中,約有22% 以石 油氣瓶盛載,由約234家認可分銷商(共管理 581 輛石油氣瓶車) 運送給用戶。另 外,約有 14% 輸送至大型儲存裝置,然後經管道系統輸送給住宅及商業樓宇。其餘的 64%則輸送至石油氣車輛加氣站,作為燃料,供應超過 19 000 輛石油氣的士和小巴使 用。目前,在全港住戶當中,使用瓶裝石油氣的比例,已降至不足 24%

龍鼓灘及青山發電廠也用天然氣發電。天然氣通過一條長 780 公里的海底高壓管 道,直接由中國南部海南島附近的崖城 13-1 氣田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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