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入境事務

婚姻登記官也負責簽發無結婚記錄證明書。年内,登記官共簽發了14357份這類證 明書。

生死登記

出生和死亡登記均受《生死登記條例》規限。法例規定,父母必須在嬰兒出生後42天內 向生死登記官申報嬰兒在港出生的資料,如期辦理者無須繳費。不過,在嬰兒出生42天 後至一年內辦理登記,則須繳付費用。如果嬰兒出生滿12個月仍未登記,則須獲得生死 登記官同意才可補辦登記手續。年內,共有63名嬰兒補辦出生登記。

目前,本港共有四個分區出生登記處為市民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任何人如死於自然,死者親屬須於24小時內辦理死亡登記。本港現有三個死亡登記 處,免費提供服務。市民也可在新界及離島15間指定警署,為已故親屬辦理死亡登記手 續。

年内登記的出生人數為47687名,死亡人數為36422名;二零零二年的出生及死亡 人數則分別為48119名及34316名。在計入仍未登記人數後,上述數字顯示二零零三年 人口自然增長率約為0.14%

核實申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

除了必須領取居留權證明書的人士外,其他聲稱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必須 申請核實資格,才可領取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年內,入境事務處共收到87899份申請 書,其中75424人獲得批准。

國籍事宜

入境事務處獲中央人民政府授權處理香港居民的中國國籍申請事宜。申請書可親身或用 郵遞方式遞交。由二零零零年二月一日起,海外申請人可通過當地就近的中國駐外國使 領館遞交申請書。法例規定,所有在中國領土(包括香港)出生的華裔香港居民,不論是 否持有外國護照,均為中國公民。這些人如希望在香港特區被視為外國公民,必須向入 境事務處申報變更國籍。年內,入境事務處收到49份國籍變更申報書、702份加入中國 國籍申請書、94份退出中國國籍申請書及29份恢復中國國籍申請書。

為香港以外地區的香港居民提供協助

入境事務處的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專責為在境外身陷困境的香港居民提供實際協助。 年内,入境事務處共處理了1470宗求助個案。

在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期間,入境事務處保持高度警覺,密切留意海外國 家和地區因此而實施的旅遊限制及邊境檢疫措施,會否對港人進出這些國家和地區構成 不便。入境事務處與旅遊業議會、衛生署、各駐港領事館、中國駐外使領館及海外有關 當局保持緊密聯絡,為綜合症爆發期間外遊而遇到困難的港人提供協助。

編制和訓練

年底時,入境事務處編制內有4439名紀律人員和1567名文職人員,二零零二年則分別 有4235名和156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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