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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駐京辦繼續與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合作,每星期播放節目,讓華南地區一帶居民知悉 香港的最新發展。節目以粵語播出,估計區內聽眾最少有150萬人。
此外,駐京辦也處理入境事宜,包括香港入境申請,並與駐北京的外國使節磋商免 簽證入境事宜。駐京辦又向在內地遇到困難的香港居民提供協助,並處理港人在內地遭 拘留的求助個案。年內,駐京辦處理的這類個案共有219宗。
諮詢和法定組織
設立諮詢和法定組織是本港政制的特色,目的在於向社會有關團體和人士諮詢,取得精 闢的意見,作為決策的依據或協助履行法定的職能。
諮詢組織通過主要官員或部門首長,向政府提供多方面的意見,其中有些更直接向 行政長官提供意見。諮詢組織的工作範疇各有不同。有些諮詢組織,例如電訊標準諮詢 委員會,專責處理某行業的事務。其他如交通諮詢委員會,則就某方面的政府政策提供 意見。另有一些諮詢組織主要處理所屬地區或社區的問題,例如分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和 分區委員會。法定組織根據有關法例履行職能。有些法定機構,例如醫院管理局,更負 有行政職能。
諮詢和法定組織的成員包括政府人員和社會人士。目前約有5000名社會人士在全港 約 500 個諮詢和法定組織服務。政府委任這些人士,是因為他們具有專門知識或專長、曾 參與或熱中於社會服務,並符合有關組織的要求。他們中不少是由各界團體提名,或是 這些團體的代表。
政府監察諮詢和法定組織的運作,確保他們切合社會所需。為了引入新思維,這些 組織會適當地更替成員。政府會繼續推動各界參與諮詢和法定組織的工作,也會採取措 施提高透明度,讓市民更了解這些組織的工作。
行政體制
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區政府之首。如果行政長官暫時缺勤,便會由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 長或律政司司長暫代其職。
目前,政府設有11個決策局,共組成政府總部,每個局由一名局長掌管。另設有64 個部門和機關。這些部門的首長均須向所屬的局長負責,領導轄下的部門,有效推行既 定的政策。不過,審計署、廉政公署和申訴專員公署則屬例外。為確保地位獨立,審計 署署長直接向立法會提交報告,而廉政專員和申訴專員則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後,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 長和11 名局長不再是公務員。他們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並須就他指派的政策範疇內的 事宜向他負責。他們也同時獲委任為行政會議成員,連同行政會議五名非官方成員,協 助行政長官制定政策。
香港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問責制實施一年後,就這個制度進行檢討。所得結論是, 整體而言,實施問責制是香港政制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且方向正確。然而,政府承認在 問責制實施首年,運作尚未完全暢順。這個制度是需要時間逐步演變和發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