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民政事務總署為改善大廈管理服務,分別在香港島、九龍、新界設立大廈管理資源 中心,為大廈業主、住客、業主立案法團、互助委員會和管理團體提供資訊、服務和意 見,協助他們提高樓宇的管理、安全和維修保養水平。年內,資源中心接待了37409名 訪客,處理了38620宗查詢,而安排市民約見專業團體當值人員則有265次。

選舉制度

立法會選舉制度

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 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

《基本法》規定了首三屆立法會的組成方式,詳情如下:

產生辦法

第一屆

(1998–2000)

第二屆

(2000-2004)

第三屆

(2004-2008)

(一)分區直接選舉

20

24

30

(二)功能界別選舉

30

30

30

(三)選舉委員會選舉

10

6

60

60

60

第二屆立法會選舉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日順利舉行,共有155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 參選,競逐立法會60個議席。超過133萬名登記選民投票投票,投票率為43.6%。 這次選舉在選舉管理委員會監督下,以公平、公開、公正的方式進行。

《基本法》訂明,二零零七年之後,立法會的組成方式可予修改,但事先須經立法會 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並獲行政長官同意。任何修改均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備案。《基本法》也訂明,立法會的組成方式,最終是要達到全體議員由普選 產生的目標。

(一) 地方選區

地方選區選舉以普選方式進行。凡年滿18歲的合資格人士,均有權登記為選民並在選舉 中投票。目前,登記選民約有300萬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分為五個地方選區,每個選區有四至六個議席。選舉採用名單投票 制,並以最大餘額方法計算選舉結果。這個制度是一種比例代表制,候選人名單形式 參選,每份名單的候選人人數最多可達有關選區所設的議席數目。每名選民可投一票, 支持一份參選名單。議席按照各份名單獲得的票數分配。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只要年滿21歲,在外國無居留權,過去 三年通常在香港居住,並且是名列正式選民登記冊的登記選民,便可在任何一個地方選 區參選。選民只可在所屬的登記選區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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