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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判前評估專案小組

年齡介乎14至20歲的青少年經裁定觸犯可判監禁罪名後,可被還押羈留不超過三 星期,以便懲教署評定他們是否適合進入教導所、勞教中心或戒毒所,然後向法庭提出 建議。勞教中心也會收押21至24歲的年輕犯人。

懲教署轄下的判前評估專案小組為法庭提供判前評估服務。小組就法庭轉介的個案 進行調查,研究罪犯是否適宜進入勞教中心、教導所或戒毒所,然後向法庭提交評估報 告。年內,共有6129名犯人接受羈留評審,其中1507名男犯和81名女犯被評定適宜 進入勞教中心或教導所,1929名男犯及349名女犯適宜進入戒毒所。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成員包括懲教署和社會福利署人員,負責就14至24歲年 輕男犯和14至20歲年輕女犯的最合適更生計劃向裁判官和法官提出建議。年內,專案。 小組共接獲531宗由裁判官和法官轉介的個案。小組的建議有85%獲得接納。

教導所及勞教中心

教導所為年輕犯人提供懲教訓練,羈留期由最短六個月至最長三年不等。教導所為 所員提供半日學科教育和半日職業訓練,又藉着童軍訓練、香港青年獎勵計劃活動和外 展訓練,讓所員接受個性發展訓練。在星期日和公眾假期,所員會到青年中心、工廠、 體育中心和郊野公園參觀遊覽。教導所會安排快將獲釋的所員為老人、弱智和肢體傷殘 人士提供社會服務,以協助他們獲釋後重新融入社會。為使所員得到家人的支持,懲教 署特別為他們印製定期通訊和親子系列小冊子,並於一九九九年在大潭峽懲教所設立親 子中心。所員獲釋後必須從事正當職業、入學就讀或接受職業訓練,並須接受法定三 年釋後監管。

沙咀勞教中心推行一套有效的勞教中心計劃。中心收納14至20歲的少年男犯和21 至24歲的年輕男犯。勞教中心計劃強調嚴守紀律、刻苦訓練、辛勤工作和起居有恒。 所員獲釋後須接受為期一年的法定監管。

選擇,懲教署正籌備一項嶄新的短期住

為使法院在處理青少年罪犯時有多一項 院計劃,名為“更生中心”計劃。有關法例已於二零零一年五月獲立法會通過,預料該 計劃將於二零零二年推行。

教育

21歲以下的囚犯必須參加學習班,課程由合資格的教師任教。教材採用教育署認可 的教科書,以及懲教署編寫的輔助材料。為配合不同程度、不同年齡的囚犯的發展,懲 教署提供各類不同範疇的課程。成年囚犯可自由參加夜間課程。另外,囚犯也可攻讀自 修課程和遙距學習課程,包括本港和海外學術機構開辦的學位課程。

懲教署鼓勵囚犯參加香港考試局和其他本地及海外考試機構主辦的公開考試。年輕 囚犯可修讀至會考程度的正規課程,並可用學校考生身份參加香港中學會考;成年囚犯 則可用自修生身份參加考試。囚犯亦可以參加英國倫敦城市行業協會、英國必文學會和 英國倫敦工商會的公開考試,考取認可資格。

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於一九九五年通過籌集慈善捐款成立,為有意進修的囚犯提 供經濟援助,資助他們購買參考書籍、繳付學費或考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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