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

低的情況下亮起車頭燈;以及推行駕駛改進計劃,讓駕車人士注意並糾正有問題的駕駛 態度和行為。

行政架構

政府總部運輸局由運輸局局長主管,負責制定、管理和統籌香港陸上運輸及渡輪服 務的整體政策。交通諮詢委員會就重要的運輸政策和問題,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及 運輸局局長提供意見。委員會有委任成員21名,包括主席和三名官方成員,轄下設有 交通投訴組。年內,該組共接獲12325宗有關交通運輸事宜的投訴和建議。運輸局亦定 期與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交換意見。區議會和屬下的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則就所屬地區 的交通運輸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

運輸局由轄下的運輸署和路政署協助執行職務。運輸署由運輸署署長主管,負責 《道路交通條例》和各條規管公共交通服務法例的執行工作。該署的職責涵蓋運輸規 劃;道路交通及隧道管理;停車場和設有收費錶的泊車位;道路、鐵路和水上公共交通 監管;簽發駕駛執照;以及車輛登記、發牌和檢驗等事宜。路政署由路政署署長主管, 負責公路的整體設計、建造和維修。此外,該署亦研究新鐵路建議;監察新鐵路項目的 建造工程;以及協助解決新鐵路與其他工程計劃在互相配合方面可能出現的問題。

執行交通法例和檢控違例者的工作,主要由警務處負責。運輸署轄下的檢控組則處 理涉及巴士安全設備出現毛病;根據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取消駕駛資格;違反車輛安全規 例、政府行車隧道規例及青馬管制區規例等各類檢控工作。

交通審裁處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設立,主席和成員全部由公眾人士出任。市民如 不滿運輸署署長就車輛登記與發牌、簽發出租汽車許可證和客運營業證,以及指定車輛 測試中心等方面所作的決定,可向交通審裁處提出上訴。

遇有嚴重交通運輸事故、暴雨或颱風,運輸署轄下的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會聯絡 各公共交通機構,統籌特別的交通及運輸安排。

施政方針和運輸策略

政府的施政方針是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率和環保的交通運輸系統,以滿足市民在 經濟、社會和康樂活動方面的需要,並促進香港未來的持續發展。政府力求通過下列途 徑,達到所定目標:

適時擴展和改善本港的運輸基礎設施;

改善公共交通服務的質素,並使各項服務更配合得宜;以及

積極管理道路的使用,減少交通擠塞並提高安全。

政府的運輸政策方針是促進香港的客貨運輸流通,同時確保以環保方式貫徹這個方 針。因此,在交通運輸的範疇,政府全力支持和推行各項改善環境的措施。

政府在一九九九年十月公布整體運輸策略。策略的整體目標,不單是確保香港將來 能夠維持安全可靠和高效率的交通運輸系統,而且還要令這個系統更臻完備。

為了貫徹施政方針,政府致力推行下列措施,落實運輸策略:

更妥善融合運輸與土地用途規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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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分運用鐵路,讓鐵路成為客運系統的骨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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