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務
所有發牌申請必須先呈交由公司註冊處處長兼任的放債人註冊處處長,副本則送交 警務處處長。警務處處長可反對發牌申請。申請會公告周知,與事件有利益關係的市民 有權提出反對。年內,放債人註冊處共收到864宗申請。根據這些申請及去年尚未處理 的個案,放債人註冊處年內共發出827個牌照。年底時,本港共有864名持牌放債人, 包括牌照續期申請尚待批准的放債人。
《放債人條例》就若干罪行,例如無牌經營放債業務,訂定嚴厲的刑罰。條例又規 定、由無牌放債人貸出的款項不能經法庭追討。除某些例外情況(主要是《銀行業條例》 所指的認可機構)外,任何人(不論是否持牌放債人)貸款或建議貸款的利率超過年息六 分(60%),均屬違法。這類貸款的還款協議,或就這類貸款而給予的抵押,均不能執 行。
破產、個人自願安排及強制清盤
破產管理署負責管理個別被法院判定破產的人士的財產,以及被法院頒令強制清盤 的公司的資產。
假如法院向個別債務人的財產發出破產令,或對公司發出清盤令,破產管理署署長 便會成為該個別債務人的接管人,或該清盤公司的臨時清盤人。如果接管的財產不超過 20萬元,破產管理署署長一般會藉簡易程序令獲委任為受託人或清盤人。至於其他個 案,破產案的債權人或強制清盤案的債權人及分擔人會召開會議,決定應否委任破產管 理署署長或私營機構的其他合適人士為受託人或清盤人。
破產管理署署長作為受託人或清盤人,會調查破產人或清盤公司的狀況,把資產變 現,並把債款分給債權人。破產管理署署長亦就違反《破產條例》和《公司條例》的事 項進行檢控,申請取消不適合作為公司董事人士的資格,監督外間清盤人及受託人的工 作,以及監管強制及自動清盤案中由清盤人保存的款項。
為減輕日益繁重的工作,該署實施外判計劃,通過投標方式把循簡易程序辦理的清 盤個案判予私營機構清盤從業員處理。根據外判計劃,這些清盤從業員由破產管理署署 長委任,以代替署長本人出任臨時清盤人;他們的酬金由公帑資助,但資助款額不超過 他們投標時提出的限額,
二零零一年,法院共發出9151項破產令、六項有關個人自願安排的臨時命令,以 及1066項清盤令。年內,經由破產管理署署長變現的資產達1.024億元,在757宗破產 或清盤個案中發還債權人8,868萬元債款。根據循簡易程序辦理的清盤個案外判計劃, 該署外判了602宗個案。
《公司(企業拯救)條例草案》於二零零一年五月提交立法會,目的是為有財政困難 的公司引入法定的企業拯救程序。立法會已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該條例草案。
專業會計師
二零零一年年底,香港有18931名註冊專業會計師,當中有2997名公開執業的執 業會計師或註冊核數師,他們有權處理法定的核數工作。年底時,香港有1 037 家執業 會計師行及101家執業法團。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