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各區民政事務處轄下的20個諮詢服務中心,免費為市民提供多種服務,包括解答 有關政府服務的一般查詢、派發政府表格和資料刊物、辦理宣誓手續,以及轉介區議員 會見市民計劃、免費法律輔導計劃和租務主任計劃的個案予有關部門處理。年內,各諮 詢服務中心和中央電話諮詢服務中心一共為262萬人次提供服務。
選舉制度
立法會選舉制度
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 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
《基本法》規定了首三屆立法會的組成方式,詳情如下:
第二屆
(2000-2004)
第三屆
(2004-2008)
產生辦法
第一屆
(1998-2000)
(一)分區直接選舉
20
24
30
(二)功能界別選舉
30
30
30
(三)選舉委員會選舉
10
6
60
60
60
第二屆立法會選舉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日順利舉行。共有155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 人參選,競逐立法會60個議席。超過133萬名登記選民在投票日投票,投票率為 43.6%。這次選舉在選舉管理委員會監督下,以公平、公開、公正的方式進行
。
《基本法》訂明,二零零七年之後,立法會的組成方式可予修改,但事先須經立法 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並獲行政長官同意。任何修改均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備案。《基本法》也訂明,立法會的組成方式,最終是要達到全體議員由普 選產生的目標。
(一)地方選區
地方選區選舉以普選方式進行。凡年滿18歲的合資格人士,均有權登記為選民並 在選舉中投票。目前,登記選民約有300萬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分為五個地方選區,每個選區有四至六個議席。選舉採用名單投票 制,並以最大餘額方法計算選舉結果。這個制度是一種比例代表制,候選人名單形式 參選,每份名單的候選人人數最多可達有關選區所設的議席數目。每名選民可投一票, 支持一份參選名單。議席按照各份名單獲得的票數分配。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只要年滿21歲,在外國無居留權,過 去三年通常在香港居住,並且是名列正式選民登記冊的登記選民,便可在任何一個地方 選區參選。選民只可在所屬的登記選區投票。
(二)功能界別
每個功能界別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個重要的經濟、社會或專業界別。第二屆立法 會的功能界別分別是:(1)鄉議局;(2)漁農界;(3)保險界;(4)航運交通界;(5)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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