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傳媒和資訊科技
的安排,以及在若干技術範疇上賦予電訊管理局局長適當的權力。立法會已成立法案委 員會,審議該條例草案。
國際活動
香港繼續參與國際和區域電訊組織的活動。香港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出席國際移 動衛星組織、國際通訊衛星組織和國際電信聯盟所舉辦的會議和研討會,並以“中國香 港”名義參與亞太電訊組織和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的電訊工作小組的活動。香港又履行亞 太經合組織關於電訊器材符合技術規格評估的互認安排。一九九九年六月,國際電訊聯 盟宣布會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在香港舉行“國際電訊聯盟 2000年亞洲電信展”,預期這 次會議會是亞洲電訊業最大的盛事。
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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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政策及規管措施
廣播政策的目標是透過促進業內競爭,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的節目,協助引進嶄新 的廣播服務,以及提升香港作為區域廣播中心的地位。廣播牌照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 議簽發,由廣播事務管理局代為監管,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提供行政支援。
政府完成一九九八年電視政策檢討後,於同年十二月公布多項政策措施,配合科技 發展和不斷轉變的市場需求,進一步落實廣播政策的目標。
檢討得出的一項主要政策決定,是開放電視市場,讓各種技術上可行的傳訊工具進 行電視廣播,以促進競爭。發展蓬勃的電視市場可吸引投資,鼓勵創新,而最重要的 是,可為市民帶來更多選擇。政府於八月邀請有意在香港提供電視廣播服務的機構申領 牌照,新的電視廣播牌照預料可於二零零零年批出。
為確保大廈內有限容量的同軸電纜系統不會阻礙廣播及電訊服務的新發展,當局於 一九九九年年初檢討有關系統的頻率分配情況。電訊管理局局長已於七月公布大廈頻率 分配方案和有關的技術標準,供電訊業界參考。
為使公眾享用各種廣播及電訊服務,政府決定准許衛星電視公共天線系統接收及放 送收費衛星電視節目和電訊信息。此舉有助多媒體服務透過衛星電視公共天線系統引進 香港。
為更有效使用現有的網絡基礎設施,當局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決定准許電訊網絡傳 送電視節目,又准許有線電視網絡傳送電訊服務。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電訊管理局局長 就寬頻網絡互連事宜發出諮詢文件,當中也有提出有線電視網絡互連的問題。
目前,當局正擬備《廣播條例草案》,落實有關的政策決定,提供一套科技中立的 規管架構,靈活地涵蓋因科技滙流而出現的各種嶄新服務。條例草案預計於二零零零年 提交立法會審議。
廣播事務管理局
廣播事務管理局負責規管持牌廣播機構,有成員12名,九名委任成員來自社會各 階層,另外三名為公職人員。廣管局的主要職責是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供有關廣 播牌照的建議,並確保持牌廣播機構在節目、廣告和技術各方面達到應有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