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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僱員補償

香港特區的僱員補償制度採用不論過失的補償原則。根據這項原則,不論損傷、職 業病或死亡是否由僱員的過失所引致,僱主都必須支付補償。《僱員補償條例》按照僱 主以個人身分承擔法律責任的原則施行,並涵蓋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 致的受傷或死亡,同時亦涵蓋指明的職業病。僱主必須購買強制的保險,以承保根據該 條例或普通法而須承擔的法律責任。

勞工處僱員補償科負責執行《僱員補償條例》,協助受傷的僱員和已故僱員的家屬 向僱主索償。該科並管理一個免息貸款計劃,向任何因工受傷而需經濟援助的人士提供 貸款。

該科又協助肺塵埃沉著病患者根據《肺塵埃沉著病(補償)條例》向肺塵埃沉著病 補償基金委員會申請補償。委員會除了處理補償事宜外,也資助各項研究、教育和宣傳 工作,以及肺塵埃沉著病患者的康復計劃。雖然在一九八一年前被診斷患上肺塵埃沉著 病的人士不受該條例保障,但他們可以根據肺塵埃沉著病特惠金計劃,獲得由政府發放 的特惠款項。

職業性失聰補償計劃對因工作噪音而引致失聰的僱員給予補償。當局在一九九五年 六月成立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以管理這個計劃。管理局除了處理和審核根據計劃提 出的補償申請外,也舉辦或資助教育宣傳活動,預防工人因工作噪音而引致失聰。

僱員補償援助計劃為受傷的僱員或已故僱員的家屬提供安全網,使他們遭僱主拖欠 補償或承保人無力償債時,可從基金獲取補償。計劃的經費來自僱主購買僱員補償保險 時須付的徵款。年內,教育統籌局委託顧問對計劃進行檢討,以確保基金能應付當前及 未來的需求。

電話諮詢服務

勞工處的電話諮詢服務處理有關勞工法例和勞工處各項服務的查詢。一九九九年六 月,勞工處設立智能電話查詢中心,採用最先進的電腦電話綜合處理系統,向市民提供 更有效率、更方便的服務。

該中心全日24小時運作,可向電話查詢者提供粵語、普通話或英語的錄音資料, 並可把中文或英文的資料單張傳真給電話查詢者。電話查詢者可按照電腦操作答話機的 指示,選擇聽取所需的資料。在辦公時間內,中心會有職員接聽電話,處理較複雜的查 詢。在一九九九年,電話諮詢服務處理了1491846個電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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