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務
年內,公司註冊處繼續致力改善服務質素。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開始,處理更改 公司名稱申請個案的預定時間由12個工作天減至10個。該處的互聯網網頁在七月加入 更多類別的統計數字,而網頁內有關清盤數字的部分則與破產管理署的網頁連接,讓客 戶直接查閱自動清盤及強制清盤的數字。此外,一九八八年之前的舊有及已解散公司名 稱,已重新列入電腦化索引內。由於該處自一九九八年四月起對未有準時遞交周年申報 表的公司及其董事加強檢控,遵從有關規定的情況有所改善,由起初佔註冊公司總數的 72%增至一九九九年三月底的78%。
公司註冊處的主要目標之一,是讓客戶毋須親自前往該處,便可查閱其公司資料庫 所儲存的資料。由於擴-
電腦化資料庫的主要工作已經完成,該處將於二零零零年推出 公司註冊處聯線公眾查冊系統,屆時客戶可在辦公室內,以聯線方式直接查閱最新的主 要公司資料。此外,該處在一九九八年十月展開一項策略性改革計劃研究,以期在二零 零五年之前將該處的運作全面電腦化。研究小組已於一九九九年五月發表中期報告,概 述研究的進度,以及有關重新設計工序、電子存檔及文件影像處理的初步建議。最後報 告將於二零零零年六月送交財經事務局。全面電腦化對提高該處運作的效率和成本效 益,以及改善該處向客戶提供的設施和服務質素,大有幫助。
在一九八四年成立的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年內繼續定期舉行會議,考慮《公司 條例》的修訂事項,以配合公眾及商界的需求。全面檢討《公司條例》的顧問研究報告 已於一九九七年五月發表,並向公眾諮詢意見。該處共收到28份有關研究報告的意見 書。委員會現正考慮研究報告的建議及公眾的意見,預期會在二零零零年年初就香港公 司法的改革提交報告。
《1999年公司(修訂)條例》已於十一月十一日實施。該條例引入新的法定程序, 把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的私人公司的註冊撤銷。條例亦更改或簡化一些與合併寬免、申 報董事資料及其他條文有關的規定,俾便減輕公司遵從條文的負擔,令市民更感方便。
一九九九年,共有35560家新公司註冊成為法團。根據《公司條例》註冊成為法團 的本地公司,須繳交1,425元註冊費及295元存放文件費用,另就每1,000元法定資本繳 交一元的資本稅,但每宗個案的稅項上限為30,000元。年內,註冊新公司的法定資本總 額達377.4億元,另有5595家公司增加法定資本,總額達2,159.2億元。年底時,公司 登記冊內共有490888家本地公司,一九九八年則有474594家。
海外註冊公司須在本港設立營業地點後一個月內,把某些文件送交公司註冊處登 記。這些公司須繳付1,425元註冊費、295元存放文件費用,以及一些附帶的備案費 用。一九九九年,共有658家海外註冊公司辦理註冊。年底時,共有79個國家合共 5629家公司在本港註冊。
放債人
根據《放債人條例》,任何人如有意經營放債業務,必須向牌照法庭申領牌照。該 條例不適用於《銀行業條例》認可的機構。
所有發牌申請須首先呈交擔任放債人註冊處處長的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書副本則 須送交警務處處長。警務處處長可反對該項申請。有關申請會作出公告,與事件有利益 關係的市民有權提出反對。年內,放債人註冊處共收到1052宗申請。根據這些申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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