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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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交易用貨幣的需求增加,這是由於經濟活動轉趨活躍以及股市 交投量增加所致。由於季節性需求以及電腦公元二千年數位問題的因素影響,在過渡千 禧年期間提取現金的數額有所增加,港元貨幣供應M1在十二月份顯著上升8.8%,按年 計增長率達15.2%。其中,由非銀行公眾人士持有的貨幣在十二月大幅增長,按月計增 幅達13.8%,按年增幅為22.6%。廣義貨幣(港元貨幣供應M3)的按年增長率,在 一九九九年上半年大幅上升,但升勢在下半年放緩,原因大概是用作比較基數偏高所 致,這是因為在一九九八年六月推出香港存款的利息收入可獲豁免利得稅的措施後, 九九八年下半年有大量海外存款調回香港。就存款回流作出調整後,港元貨幣供應M3 的增長溫和,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的按年增長率為4.5%。六月份港元存款的按年增 長率約為10%,其後逐步放緩至十二月份的4.5%。就存款回流的影響作出調整後,港 元存款增長更為輕微,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的按年增長率為3.6%。
按年計在港使用貸款在一九九九年大幅收縮8.2%,上半年的每月平均減幅為 1.1%,但下半年的每月減幅放緩至0.4%左右。貸款收縮主要因為銀行憂慮信貸風險 及貸款需求疲弱所致,而不是流動資金緊絀的問題。由於港元存款上升,貸款下跌,港 元貸存比率由一九九八年年底的100.6%下跌至一九九九年年底的91.3%
外匯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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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基金根據一九三五年《貨幣條例》(已易名為《外匯基金條例》)設立。外匯 基金自成立以來,一直作為支持發行紙幣的資產。一九七六年,硬幣發行基金(該基金 持有政府發行硬幣的資產)的資產及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的大部分外幣資產均轉撥外匯基 金,外匯基金的功能因而擴大。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硬幣發行基金與外匯基金 合併。
由一九七六年起,政府把一般收入賬目中的財政儲備(營運資金除外)轉撥外匯基 金。當局作出這項安排,是為了避免財政儲備因投資於外幣資產而須承受匯兌風險,同 時亦可集中管理政府的金融資產。財政儲備並非永久撥供外匯基金使用,而是在政府需 要履行一般收入所須承擔的支出時撥回一般收入帳目中。透過財政儲備調撥,政府大部 分的金融資產均存放於外匯基金。
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前,財政儲備以存款形式存入外匯基金,由外匯基金向一般收 入帳目支付有關存款的市場利息。由於過去多年官方儲備大幅增加,政府決定存放在外 匯基金的財政儲備應有較高的長期實質回報率。由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存放於外匯 基金的財政儲備的回報與外匯基金的整體回報掛鈎。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土地基金信託的資產撥歸香港特區政府所有。香港特區政府 土地基金信託於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三日成立,目的是管理由《聯合聲明》生效( 即一九 八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至香港特區成立期間特區政府從賣地所分攤的收入。香港特區行 政長官委任財政司司長為接管、持有和管理該基金的公職人員,而該基金則成為香港特 區政府財政儲備的一部分。在土地基金的資產於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併入外匯基金 前,土地基金由金管局作為獨立的投資組合來管理。
為了精簡政府累積財政儲備的投資管理,財政司司長把土地基金的資產存入外匯基 金,與存放於外匯基金的財政儲備一併管理,落實了他在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年財政預 算案演詞中的構想。按照該預算案所定下的安排,土地基金與財政儲備一樣,得到與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