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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電力供應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負責供電給香港島及鄰近的鴨脷洲和南丫島;中華電力 有限公司 ( 中電)則供電給九龍和新界,包括大嶼山和多個離島。所供應的電力是50 赫茲交流電,而供電電壓則為220伏特單相及380伏特三相。

兩家電力公司均由投資者擁有。政府透過雙方同意的管制計劃協議,來監察這兩家 公司的表現。政府與中電及港燈簽訂的現行協議,分別由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及一九九 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15年。首次中期檢討現已展開,下次檢討則訂於二零零三 年進行。有關協議規定每家公司須就其財務計劃的某些項目,包括預測電費調整幅度, 向政府申請批准。協議沒有給予電力公司專有權利。

在港燈負責供電的地區,電力由南丫島發電廠供應。一九九八年底,南丫島發電廠 的總發電量為3305兆瓦。

港燈的輸電系統分別以275千伏特、132千伏特和66千伏特功率輸電、配電則主要 採用11千伏特和380伏特功率。除小部分132千伏特架空電纜外,整個輸電及配電系統 都設於地底,或經海底電纜輸送。

青山電力有限公司由埃克森能源有限公司佔六成股權,中電則佔四成股權。該公 司的龍鼓灘發電廠(1875兆瓦)、青山發電廠(4168兆瓦)及竹篙灣發電廠(300兆 瓦 ),為中電提供電力,總發電量為6343兆瓦。

政府已批准中電在屯門龍鼓灘的發電廠內增設兩台312.5兆瓦發電機組,將於二零 零三年至二零零六年間啟用,但須視乎一九九九年的檢討結果而定。

有關的輸電及配電系統由中電全資擁有。中電的輸電系統分別以400千伏特、132 千伏特和66千伏特功率輸電,而配電主要採用33千伏特、11千伏特和380伏特功率。

中電與港燈的輸電系統,由橫跨海港的電纜連接。聯網系統除可提供緊急電力支援 外,更可讓兩家電力公司進行符合經濟原則的能源交流,並減低為應付其他機組出現故 障所需的發電量運轉儲備,從而使用戶節省開支。聯網系統於一九八一年啟用,現時的 輸電量為720兆伏安。

中電的供電系統也與廣東省電力集團公司(前稱“廣東省電力公司”)的供電系統 連接,向廣東省輸送電力。中電售予廣東省的電力,是從現時的發電量儲備供給,並受 一九九二年三月與政府簽訂的協議規管。根據該協議,中電用戶享有供電的優先權利, 以及八成售電利潤。

一九八五年,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新成立的中電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 司)與廣東核電投資有限公司(由中國核工業部全資擁有)成立廣東核電合營有限公 司,在廣東省大亞灣興建和經營核電站。大亞灣核電站設有兩座985兆瓦壓水式反應 堆,這兩座反應堆分別於一九九四年二月及五月投產。中電承諾向核電站購買約七成電 力,以應付本港部分較長遠的用電需求。

中電透過其聯營公司,即香港抽水蓄能發展有限公司,購入從化的廣州抽水蓄能電 站一半發電量的使用權。現階段該電站的總發電量為1200兆瓦。青山電力有限公司的 電力系統及大亞灣核電站,在非用電高峰時間發電,用以將處於地勢較低的水塘的水, 抽到地勢較高的水塘,到了日間便藉著水向下流的動力來發電,以滿足本港用電高峰期 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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