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衞生

政府的醫護政策是,市民不應因為經濟問題而無法獲得適當的醫療服務。為達到這 個目標,政府提供多種醫療服務及設施,與私營機構相輔相成,照顧經濟不太富裕的病 人的需要

組織架構

衛生署是政府的衛生顧問及監管機構。該署推行促進健康、預防疾病、醫療及康復 等種種服務,保障市民的健康,又與私營機構及教育機構合作,為市民提供各種基層健 康服務。

醫院管理局於一九九零年成立,是一個法定機構,負責管理本港所有公立醫院。醫 院管理局轄下的多間醫院、專科診療所及外展服務,為病人提供醫療和康復服務。

截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已向香港醫務委員會註冊的醫生有9527名,而已向香港 護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護士則有39250名。年內,醫院病床增加至32 874張,即每 1000人4.92張,其中醫院管理局轄下公立醫院的病床佔27883張,私家醫院的病床佔 2978張,護養院的病床佔1202張,懲教機構的病床佔703張,而衞生署轄下的病床則 佔70張。

市民健康

本港市民的健康指數可媲美其他發展國家。一九九八年,嬰兒夭折率為每1000名 出生嬰兒3.2宗;至於平均壽命,女性為82歲,男性為76.6歲。

香港常見的健康問題多與市民的生活方式有關,當中又以慢性退化性疾病居多。 九九八年,市民的死亡原因主要是癌症(32.3%)、心臟病(15%)、肺炎(12.8%)及與腦血 管有關的疾病 (9.4%)。罹患這些疾病的多是老年人。隨著本港人口逐漸老化,預計這些 病症仍會是導致死亡的主因。

傳染病

按法例規定,香港有26種傳染病須向當局呈報,包括三種檢疫疾病,分別為霍 亂、鼠疫及黃熱病。年內呈報的傳染病有9831宗,其中接近78%是結核病。

年內,備受市民關注的傳染病包括腸病毒感染、霍亂和由珊瑚魚和含鹽酸克崙特羅 的豬內臟引致的連串食物中毒個案。當局迅速採取了控制措施,防止疾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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