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和金融
策略,例如訂定基準模式,以及多利用長期資本市場。此外,金管局所採用的貨幣及投 資工具種類也有所增加。
為達到保障資本、提供流動資金以維持金融及貨幣穩定,以及取得理想的長期回 報,外匯基金以兩種不同的投資組合來管理。其一是支持組合,確保貨幣基礎獲得高流 動性及短期的美元有息證券作十足支持;其二是投資組合,為本港市民的長遠利益,保 障外匯基金的價值。外匯基金的管理及投資方式詳載於金管局年報內。
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外匯基金資產總值為6,563億元,其中外幣資產佔6,089億 元(786億美元)。外匯基金累計盈餘達2,019億元。外匯基金由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八年 六月的財政狀況載於附錄19。政府為致力提高透明度與公開資料的標準,於一九九七 年一月起每月公布外幣資產數字。
另一項與外匯基金有關的功能是鈔票與硬幣的發行。鈔票面額分為20元、50元、 100元、500元與1,000元,由本港三家發鈔銀行負責發行,它們分別為香港上海匯豐銀 行有限公司、渣打銀行與中國銀行。發鈔銀行必須按7.8的固定匯率交出無息美元保證 才可發行流通鈔票,外匯基金則享有貨幣發行的息差
。
政府通過金管局發行硬幣,其面額分為10元、5元、2元、1元、5角、2角與 1角。一九九七年投資者收集英女皇頭像硬幣熱潮造成硬幣短缺的問題現已得到解決。 一九九八年內新推出流通硬幣總數為13億枚,是正常的每年訂製數量的3.7倍。於一九 九八年底,流通鈔票與硬幣總值925億元。
一九九八年七月,金管局發行一枚1,000元精鑄金幣,以紀念香港國際機場啟用。 該金幣一面的設計象徵香港跨進新紀元,另一面鑄有常見的洋紫荊設計。
土地基金
香港特區政府土地基金信託於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三日成立。土地基金信託成立的目 的,是管理由《聯合聲明》生效(即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至香港特區成立期間香港 特區政府從土地交易所分攤的收入。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土地基金信託的資產轉歸香港特區政府所有。香港特區行政 長官委任財政司司長為接管、持有和管理該基金的公職人員,而該基金則成為香港特區 政府財政儲備的一部分。其後,臨時立法會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根據《公共財政 條例》第29條通過決議成立土地基金。在財政司司長的指示下,土地基金在一九九七 年七月一日至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間以獨立運作形式由金管局負責管理,並成立 土地基金諮詢委員會,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有關土地基金投資策略與管理的意見。
一九九八年二月,財政司司長發表財政預算演詞時宣布,他將會“請土地基金諮詢 委員會和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研究如何在最低風險的情況下,獲取最高的投資回報,並 研究如何調整兩個基金的資產分配,使兩個基金的投資策略能夠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 前統一,落實政府接管土地基金時的構想。這不但會提高行政效率,更可精簡架構”。 因此,土地基金為數達2,114億元的資產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一日正式併入外匯基金 內。土地基金中的香港股票組合由外匯基金投資公司管理。
土地基金將繼續按照一九九七年七月的臨時立法會決議來管理。土地基金會與其他 存入外匯基金的財政儲備一樣,得到與外匯基金整體回報相同的回報。合併後,土地基 金仍然是一個獨立的政府基金,而土地基金的資產併入外匯基金內,也不會妨礙土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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