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秩序
傳謂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可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後自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 享有居留權。當局於是加強執法行動,而大批兒童湧入本港的情況也於一九九七年五月 得以遏止。
非法勞工可能是非法入境者,也可能是違反逗留條件的訪客。他們受到吸引而前來 香港非法工作。這些非法勞工要求的工資較低,促使無良僱主聘請他們工作。入境事務 處特遣隊加緊搜查目標地點,包括建築地盤、工廠、酒樓及其他工作地點。年內,該處 共進行了1897次掃蕩行動,拘捕了3992名非法勞工;一九九六年則進行了1618次掃 蕩行動,拘捕了4560名非法勞工。
非法勞工在遣返原居地之前,會被當局檢控,被判罰款或監禁。聘用非法勞工的僱 主,也遭檢控和判處罰款;如案情嚴重,更會被判監禁。一九九七年,共有371名聘用 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檢控;一九九六年則有580人。
遞解和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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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負責處理有關遞解離境令和遣送離境令的事宜。年內,共有8169人因 藏毒或運毒、欺騙、盜竊、偽造文件和其他刑事罪行被判罪名成立,遭該處考慮遞解離 境,而結果共有629人被遞解離境。此外,根據遣送離境令被遣送離境的也有1668 人,其中包括1056名非法入境者和612名違反逗留條件者,非法入境者大部分來自內 地。
對違反入境法例事件的調查及檢控
年內,當局對違反入境法例者共提出22577項控罪,包括非法逗留、違反逗留條 件、作出虛假陳述或申述,以及使用或藏有偽造文件等。
消防事務
消防處負責滅火,在火警及其他災難發生時保障生命財產,為市民提供緊急救護車 服務及有關防火措施的意見。
消防處各級人員的編制人數共有8592名,其中7847名為紀律人員,745名為文職 人員。消防處是國際間最優秀的消防部隊之一,屬下人員訓練有素,並擁有先進通訊系 統及新型消防車輛和裝備。
一九九七年內,消防處處理了35543宗火警召喚、20899宗特別服務召喚及 438247 宗救護車召喚,平均每日處理1200宗召喚。其中以一月最為繁忙;期間,本港 發生6宗三級火警及超過370宗山火。
年內,儘管消防處面對繁重的行動職務,但仍能取得許多重大的進展,其中包括在 五月推展“消防安全大使”計劃,為市民提供消防安全訓練;九月在防火總區設立社區 關係組,以加強社區關係及防火安全教育;以及全面採用電腦化集束無線電系統:新系 統提供更多頻道,並限制未經許可的使用者侵入通訊系統。
滅火
年內消防處共處理35543宗火警召喚,其中26宗屬三級及以上的大火。警鐘誤鳴 約佔火警召喚總數的53.9%,主要是由於自動警報系統失靈或安裝位置欠佳而引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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