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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參加海外考試的考生共有197299人,其中參加英國倫敦商會試的有63420人,參 加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聯合考試委員會考試的有50142人,而參加“托福”(英語作為外 國語言考試)的則有15850人。
香港學術評審局
香港學術評審局是根據《香港學術評審局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成員有21 人,其中包括本港、內地與海外資深學者、本地工商界人士及專業人士。該局的行政工 作是由一組在質素保證和高等教育方面具備豐富專業知識及經驗的全職人員負責,並由 超過1000名本地與海外專家顧問給予支援。
香港學術評審局的獨立性受到《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保障。該條文訂明香港特 區政府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包括學位制度和學歷承認等政策。由於 受到《基本法》保障,香港學術評審局得以獨立自主地與國際學術界建立和維持聯繫, 並就有關學術水準和承認在香港和世界其他地方取得的學歷事宜,提出獨立的權威意 見。
香港學術評審局的主要工作之一,是負責審核頒授認可學位的非大學院校,以及評 審那些尚未取得自行評審資格的院校所開辦的課程,以確保所頒發的學位達到國際認可 水平。在一九九七年,該局曾甄審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教育學院和嶺南學院所開辦的課 程。
過去數年,香港學術評審局所負責的諮詢工作,日益重要。隨着香港擴展對外的聯 繫,特別是與內地和台灣的聯繫,越來越多機構邀請該局就認可非本地資格事宜提供意 見。該局曾就聘請人員時某些非本地資格可否視作等同本地資格的問題,向政府機構, 例如公務員事務局、教育署、社會福利署,以及房屋委員會等公共機構提供意見。
《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在一九九七年六月生效後,香港學術評審 局成為非本地課程註冊處處長(由教育署署長擔任)的指定顧問,負責就非本地機構/ 專業團體的認可資格,以及就這些非本地教育機構在香港舉辦的課程質素可否視作等同 在其所屬國所開辦課程質素事宜,提供獨立的權威意見。香港學術評審局的意見,有助 處長決定某項非本地課程是否符合在本港註冊的條件,以及協助處長監察這些課程。
為跟上世界各地在評審方法和審核學術水平方面的最新發展,香港學術評審局會加 強與國際和區內其他高等教育和評審當局的聯繫,特別是與內地有關當局的聯繫。香港 學術評審局是確保高等教育質素機構國際網絡和其他國際組織的成員,並積極參與這些 組織的各項活動。
學校及高等教育院校管理
校董會
每間根據《教育條例》註冊的學校均設有校董會,負責確保學生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和維持學校的正常運作。
每間資助小學或中學,均由辦學團體根據一份協議書營辦。辦學團體負責支付裝修 校舍和購置設備的全部經費,並通過以校監為首的校董會管理學校。在一九九七至九八 學年,共有1042間資助學校,由448個辦學團體營辦,而最大的辦學團體共開辦了112 間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