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調發展共同責任,包括保持美好的環境,鼓勵私營機構參與環保工作,以及採納「污染 者自付」原則。

第三次檢討報告於一九九六年三月發表。該份文件匯報一九八九年白皮書制定的環 保計劃進展情況,訂定預防環境問題的路向,並促進環保工作的持續發展。

市區的環境質素

政府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改善市區內較舊地區的各種問題。這些舊區房屋擠迫, 工商業混雜,基礎建設也不符合現代標準,不但與鄰近土地用途互不相容,而且空氣污 染、水污染、噪音及廢物處理問題亦普遍存在。

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可與為保障公眾健康而訂定的國際認可空氣質素標準相比。 實際的空氣質素並不一定常常達到指標。空氣中的總懸浮粒子、可吸入的懸浮粒子和二 氧化氮的成分有時偏高

一九九六年錄得的全年最高平均水平,總懸浮粒子為每立方米136微克,而可吸入 的懸浮粒子為每立方米73微克,兩者均超逾指標。二氧化氮含量的指標為每立方米80 微克,實際量得的水平與指標十分接近。車輛廢氣是這些污染物的主要來源。當局將於 一九九七年為柴油車輛引入污染更低的燃料,並就這類車輛訂立更嚴格的廢氣標準。

雖然當局已採取紓緩措施,但道路、鐵路及飛機的噪音仍然是重大問題。自一九九 六年八月起,當局對新登記車輛排放噪音實施管制,藉以消減道路交通噪音。此外,由 於正進行大量基建及主要房屋計劃,建築噪音也是特別令人關注的問題。當局已於一九 九六年十一月實施新管制,進一步限制在夜間及假日於人口密集地區進行建築工程。

隨着城市發展,水污染問題日益嚴重。香港每日產生200萬公噸污水,四分之三在 排入維多利亞港前,只隔濾固體物質。維港的水質仍然欠佳,但當第一期策略性污水排 放計劃完竣後,七成流入維港的污水將會先經處理,屆時維港水質可望顯著改善。為實 行這計劃,水污染管制條例的適用範圍已擴展至全港,當局亦對污染環境的排放物實施 更嚴格的管制。

一九九三年五月,隨着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落成啟用,以及廢物處理(化學廢物) (一般)規例全面實施,政府開始全面管制化學廢物的處理及棄置事宜。當局現時可以 制止普遍把大量化學廢物注入本港的污水渠及地面水的不當行為。年內,每日流入維港 的有毒金屬總含量已減少1700公斤。

新市鎮的環境

最近發展的新市鎮,同樣面對舊市區的一些環境問題。雖然新市鎮的規劃較為完 善,空曠地方較多,而且有較佳的污水渠和廢物處置設施,但由於市民的各類活動增 加,河流溪澗以至海水仍然受到污染。所有新市鎮的內陸及海岸水域,現已公布劃作水 質管制區,在管制區內排污,受到法例規管。此外,廢物處置條例禁止在新市鎮範圍內 飼養禽畜。同時,當局已為未有污水渠的鄉村地區鋪設污水渠。上述措施對市區水道漸 起作用,這些水道的水質現正穩步改善。

郊區及海域

新界大部分地區的河流溪澗仍然污染嚴重,一些溪澗幾乎與明渠無異。這類污染的 溪澗流經鄉村時,便會嚴重威脅公眾健康。

301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