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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一九九四年,當局公布了有關進一步向市民公開資料的措施,並於一九九五年實施 公開政府資料行政守則,目的在於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個獨立的資料保障管理局負責根據有關收集、保存、處理及使用個人資料的國際 準則執行新法例。
年底時,當局正研究法律改革委員會就加強保障有關廣播、文學作品、錄影帶及電 腦程式的版權所提出的建議。
此外,當局撤銷對本地固定電訊服務的管制,並發放新電訊科技牌照,預期可在未 來10年吸引超過50億元的投資額。
政府亦繼續致力鞏固本港作為亞洲傳媒中心的地位。香港的報業發展蓬勃,享有言 論自由。年內再有7份報章及76份期刊雜誌面世。
新聞傳播媒介
本港的新聞傳播媒介,除了每日印行58份報章,以及定期出版625份刊物外,還包 括兩間私營電視公司、一間提供收費電視服務的有線電視公司、一間為亞太區提供衛星 電視服務的公司、一個兼備廣播和電視部的政府電台、兩個商業電台和一個為英軍而設 的廣播電台。
由於香港擁有最先進的電訊科技,而國際間對香港事務又越來越感興趣,因此吸引 了不少國際通訊社、行銷全球的報章和海外廣播公司在香港設立亞洲區辦事處。許多國 際新聞傳播機構代表亦在香港設立亞洲區辦事處,而在本港印行的多種亞洲區書刊,亦 十分暢銷,反映香港作為金融、工商和通訊業中心的重要地位。在報道天氣消息方面, 新聞傳播媒介亦肩負重任,使市民能夠及早採取預防措施,應付天氣的驟變。每當颱風 迫近或暴風雨來臨前,新聞傳播媒介即會提醒市民提高警覺、報道天氣情況和勸諭市民 採取防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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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業
香港報刊包括每日印行的中文報章38家及英文報章12家。這些中文報章中,有31 家以報道本港和世界新聞為主,4家集中報道財經新聞,其餘的則專門報道娛樂新聞, 刊載影視圈消息。較大規模的報刊,分銷範圍遠及海外的華人社會,有些並在香港以外 地區,特別是美國、加拿大、英國和澳洲等地,印行外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