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核心計劃
元;地下鐵路公司批出的有31份,總值178億元;以及香港西區隧道有限公司批出的一 份建造工程合約,價值57億元。
政府、機管局、地下鐵路公司和香港西區隧道有限公司,均歡迎國際機構參與競 投機場核心計劃合約,而在招標程序和審批合約的過程中,則會嚴格採用香港傳統的 公平競爭方法。多間來自不同國家的國際公司投得機場核心計劃合約,這些公司多以 聯營方式參與競投。至一九九六年底,日本獲得的合約總值最高,佔總數26%,其次 是香港(23%)、英國(16%)、中國(8%)、荷蘭(6%)、法國(5%)、比利時 (3%)、新西蘭(3%)、西班牙、澳洲、美國和德國(約各佔2% ) 意大利、南 非、奧地利、挪威、葡萄牙和丹麥則佔餘下的2%。
管理及成本控制
。
當局就機場核心計劃的規模、進度計劃及成本預算訂立整體策略後,在一九九六年 內繼續進行定期檢討。這套策略是整體計劃和工程管理制度的基礎。大部分工程均以固 定總價的形式批出合約,以盡量減輕政府的風險,特別是來自通脹和工料預算變動的風 險。
當局已為機場核心計劃實行管理及控制制度,訂明各項程序,以便在工程項目設計 和施工期間,監察和控制工程進度及成本,有關人員因而可盡早向新機場工程統籌署和 有關部門首長提出警告,說明工程成本可能上漲,使可能導致成本上漲的趨勢,得以及 早發現。如某些項目的成本獲准增加,則須在同一或其他機場核心計劃項目內節省開 支,以作抵銷。此外,競爭激烈的投標制度,亦使政府所批出的機場核心計劃合約物有 所值。
政府工務部門、機場管理局、地下鐵路公司及香港西區隧道有限公司,均須全面負 責其工程層面的策劃、執行、控制和管理工作。這些機構須按預算成本如期完成工程, 並透過新機場工程統籌署,匯報工程進展和統籌有關工作。
新機場工程統籌署的職責,是確保能按機場核心計劃、其進度計劃和成本預算進行 有關工程,並作為一個聯絡中心,負責管理工程互相配合的事宜,以及解決有關問題。 該署由來自政府及機場核心計劃項目管理顧問機構的人員組成。
保護環境
每個機場核心計劃項目均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並已結合工程規劃及設計一併進 行。這些研究一般顯示,只要實施適當的緩解措施,各項工程對環境的影響均可予接 受。這些措施包括裝設隔聲屏障、減低噪音的隔聲玻璃窗,並進行一般建築工地管理。
各工程辦事處推行大規模的環境監察和審核計劃,亦向環境保護署匯報有關情況 以確保各項工程所造成的影響維持在可接受水平。此外,環境保護署已設立了環境監察 辦事處,監察和審核建造工程對環境的累積影響,並確保各工程代理能迅速找出環境問 題,以及採取適當行動。
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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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年內,政府加強推行安全措施,進一步鼓勵工地採取積極的安全管理制
210度,並向所有參與機場核心計劃項目的人員傳播安全意識